如今,扫码支付越来越普及,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最近,扬中一男子朱某谎称帮商家升级收款码,偷偷利用对方手机中的支付宝贷款转到自己的账户。

朱某原为某公司工作人员,2021年11月份,该公司与扬中市某银行签订外包合同,协助银行向商户推广该行的收款码。后因在工作中私自将客户钱转走,2021年12月,被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022年1月10日,朱某来到商户黄某店中,谎称帮助黄某升级支付宝收款码可以免交手续费,在操作黄某手机时,利用其支付宝申请网商贷贷款70000元转至其本人支付宝。第二天,朱某又来到黄某店里,借口帮黄某看看升级的收款码有没有审核通过,再次利用黄某支付宝申请网商贷贷款40000元转至其本人支付宝。实际上,这并不是朱某第一次盗用商户支付宝贷款转至自己账户。

2021年11月27日至2022年2月23日期间,朱某多次以帮助办理收款码、升级收款码领取话费等理由,私自操作被害人手机直接或申请贷款后窃取被害人银行卡、支付宝等处资金,转入朱某及其控制账户,盗窃作案20次。其中,既遂数额为人民币377900元,未遂数额为人民币40000元。案发后,朱某退还被害人的损失人民币103955元。朱某母亲代为退赃人民币6000元。

近日,扬中法院也对该起案件进行判决,被告人朱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平时使用手机支付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锁屏密码、支付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此外,不要随意将手机长时间交给他人使用,警惕钱款被不法分子“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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