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叙事学的角度出发,呈现一个故事的基础就是这个故事将成为一个可供观看或阅读的本文。

第一个问题就是:“谁是讲述者”,或者说是视野、视界的关注点在哪,归属点是谁。

正如李显杰在《电影叙事学:理论和实例》中提到镜头话语的组织、文本时间畸变的处理、事件信息范围的框定,人物形象的刻画等无不受影片“叙事人”的“声音”的制约与引导。

也就是说在一部影视剧作品中,所有的叙事手法和叙事视角都体现着创作者的思想和他所想表达的旨意所在。

影视剧作为一门视觉和听觉相结合的艺术形式,也许不需要具体的讲述者或者倾听者来对整个故事进行描述,但并不表示视觉影像不需要一个主题叙述角度来对整个故事进行干预。

视觉影像无论如何展示都一定会有一个叙事角度,这个叙事角度的作用往往都制约和引导着叙事进程。

作者的叙事角度和每个角色的叙事角度都有着各自的任务,共同构建出完整的影视剧成片。

长期以来人们以第一人称视角、第二人称视角、第三人称视角来划分叙述者的叙事角度,斯坦泽尔在《长篇小说的叙述情境》中,根据焦点位置的不同对第一人称、第三人称的说法提出自己的见解与修正,他提出了三种叙事角度的情境。

一是作者“无所不知的”叙述情境,也就是第三人称,“上帝”全知视角;第二是叙述者作为书中人物的叙述情境,也就是第一人称视角;第三是根据一个任务的观察点用“第二人称”引导叙述情境。

许多人在进行视角划分以及叙事者类型时没有表明他的划分标准,各类型之间也有交叉的现象,也会有一些不完美的地方,但是他们提供的理论对叙述者和叙述角度的分类和理解丰富了人们对叙事学更深层次的认识。

根据以上理论,在国产悬疑网剧中,对于叙事者不同角度对事件的观察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种第三人称叙事,也就是叙事的角度就从作者的角度出发,这样的角度完全立于故事之外,洞悉着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是一种全知的角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上帝视角。

这种角度有时候还伴着旁白和解释,让事件更加明了和清晰,帮助观众理解线索。第二种是第一人称视角,叙述者的角度就是剧中人物所观察故事的角度。

这种形式表示为剧中人以他有限的限知视角观察事件的某一个部分,观众能知道目前的角度是由某一角色呈现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叙述者的角度就不一定是单一角度了,有时候会有多个角度不断转变,非线性叙事的悬疑网剧尤其喜欢这种表现形式。

但是在剧作的实际运用中,基本上都会把两种视角结合运用,有时叙事角度的镜头表现显得模棱两可,似乎是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又或是警方在查案时的角度,有时可能是作者的视角和剧中人的视角相互穿插。

比如《心理罪》,基于这部剧是以方木进行犯罪侧写来进行破案,每个案子都会出现第一视角和第三视角的相互转换,采用了一种心理侧写的推理手法,模拟罪犯的心理,模拟出犯罪现场,将自己代入到罪犯的角色,观众会有很强的代入感和心理冲击。

观众与剧中人物对于案件的真实情况不能确定的情况下,跟随这些第一视角描述所找到的线索,与剧中人物一同探寻线索、探求真相。

而另一种视角则是第三视角的全知视角,观众在整个过程中只了解实情的,这种情况下主要是让看剧中人物探索真相的过程,如何一步一步接近真相。

在《无证之罪》中,观众清楚地知道骆闻是开篇“雪人杀人案”并且留下一张“请来抓我”的字条,并且也知道在朱慧茹和郭宇在失手杀掉黄毛之后骆闻帮他们脱罪,也知道他这么做其实因为自己也有杀害黄毛的动机。

在知道真相的情况下,故事中最精彩的地方就在于严良如何把骆闻是凶手的事用证据来证明,以及他之所以从法医变成凶手的动机。叙事角度不同,其侧重点也不一样,许多悬疑网剧都是几种视角来回穿插,构建复杂的悬疑叙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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