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等深线》记者 郑丹 北京报道

三分钟欣赏一部电影,半小时看完一部电视剧,在如今的短视频平台上,这已经成为用户的一种观影常态。对于它们的创作者而言,短视频崛起的前两年是一个黄金般的年代,很多积攒数千万粉丝的内容创作者甚至可以日入万元。

后来,此类形式被业内冠以“切条”的称谓,专指用户将完整的影视剧集、综艺、比赛实录等长视频截取片段,进行搬运、剪辑,或二次创作,继而传播的短视频,也被称为“拆条”。并已然成为长短视频平台的攻伐战场,“版权一响,黄金万两”。

一面是抖音、快手、B站打头阵的短视频平台,另一面是以爱奇艺腾讯、优酷(以下简称“优爱腾”)为主力的长视频平台,“切条”成为了版权战役中的主阵地,官司不断。近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又披露了一起该院审理的短视频侵权案件,爱奇艺诉某知名短视频平台APP涉嫌侵权。经法院审理,爱奇艺胜诉,获赔上百万元。

此前,为减少司法纠纷,短视频平台一边清理涉案侵权视频,一边开始寻求与长视频的版权合作。由竞转合,“共赢”成为长短视频之争推进的新局面。

但在“共赢”之下,依旧暗流涌动。公众不成熟的版权意识、机器无法甄别的视频来源,以及待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一系列现实困境,都证明“切条”侵权纠纷背后,长短视频的战事才走到中场。

“切条”切不断

卢铭进过工厂,下过矿井,也做过销售,但让他真正实现财务自由的,是剪辑影视切条。

2020年初,卢铭嗅到了影视剪辑的商机,门槛低,操作简单。“那时候,QQ看点小视频内测,创作者流量变现比较猛,有时候一天能赚1万多块钱。”

作为新手,卢铭赶上了这波红利,顺势加入了某平台的短视频招募计划,开始剪辑影视切条,一齐入驻抖音、快手、西瓜视频以及QQ看点。

他选择剪辑豆瓣排行榜单250名以内、评分7.8分以上的优质影视剧。通过网站下载盗版片源、截取吸睛的情节拼接、写通俗易懂的文案、完成配音,最后一步,上传到短视频平台发布。作品时长一般2~3分钟,分为上、中、下三集。完成一整套流程从开始的十五六个小时,到如今手法娴熟,只需不到3个小时。

“我抖音粉丝才几十万人的时候,一天收益差不多能过4位数,就看到希望了。”如今,卢铭抖音粉丝近500万人,养家绰绰有余。

短视频从业者万飞告诉记者,在今日头条、百家号、大鱼号,以及一些开通创作者激励计划的短视频平台,有播放量就有收益,一般原创作品的价格高于搬运作品。但论赚钱最快,则需要通过接商单、直播带货以及课程变现的方式。

商单往往是影视、游戏、歌曲等宣发业务以及广告,单价在几十到几千元不等。“一般只要粉丝数量过了20万人,就会有广告主找上门来。”卢铭告诉记者,一些新媒体公司批量开设影视剪辑号,不同的账户分发同一个视频养号,提升接单概率。与之相似,还有一些发展到一定粉丝规模、具有影响力的视频号,会在后期招兵买马,收编大量“个体户”,共享商单资源。

直播带货需要有比较可观的粉丝量,但想要变现仍有一定难度。万飞称,切条吸引的主要是影视粉,而非购物粉。另一方面,大多数创作者身居幕后,借助智能系统进行模式化配音,这导致账号人设与粉丝黏性较弱,直播效果并不明显。

课程变现,则指教授影视剪辑及短视频运营内容,创作者一般会提前录制好课程,将学员集中拉群,免费科普剪辑相关基础内容,随着课程深入提出知识付费,学费定价在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这种课程就是在割韭菜,后期如何运营和盈利,还是要靠自己。”万飞直言。

不得不承认的是,因为戳中广大网民的需求点,切条被公认为“来钱快”的门路。近两年,影视剪辑账号以肉眼可见的倍速增长。在短视频平台,“热门影视解说”“影视高燃片段”类似词条泛滥,用户可以搜索到多数想看的影视切条,其中不乏正在上映期的热播剧,甚至有渠道的创作者,会免费开放只有长视频平台会员才能看到的提前点播剧情。

这对于前期砸重金买影视版权的长视频平台来说,无疑是给短视频做了嫁衣。优爱腾因此向短视频平台提出诉讼,双方阵营开始无休止诉争。

短视频持续抢占其他行业的注意力

叫杀“切条”

2021年,长短视频平台间彻底就“切条”撕破了脸,矛盾升级到白热化阶段。

在某知名短视频平台工作的林文至今还记得,2021年4月23日,临近五一放假,却没有想到优腾憋了个大招。“周五晚上,腾讯视频官方发了一个微博,联合了70多个影视单位,还有500个艺人,都是顶流,联合发了一个倡议书,抨击短视频切条搬运。”

4月25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回应联合声明,他表示短视频侵权盗版的问题比较严重,广大权利人反映强烈,国家版权局对此高度重视。

本就不断发酵的短视频侵权话题,又上升了一个层级。短视频平台迎来空前的业界讨伐和媒体集中报道。

“这个事儿把我们逼到墙角了,我们没什么可说的,也没有任何发声的机会。”林文告诉记者,那段时间,公司的公关团队每天都工作到深夜,一一回应媒体的提问。

5月28日下午3点50分,三大长视频平台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同时发布声明,谴责哔哩哔哩(B站)侵权《老友记重聚特辑》。称该视频在优爱腾上线几小时后,大量完整正片和大量卡断视频便出现在B站。当晚,B站紧急删除相关视频。

为了强有力地捍卫版权,优爱腾达成坚定的战线联盟,此后多次公开谴责短视频平台的侵权行为,起到最大化震慑作用。直至2021年6月3日,优爱腾在第九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的网络视听产业峰会上的发言,将长短视频的矛盾推向峰值。

这一天,优爱腾三家主要负责人依次登台,进行了一场集体声讨短视频侵权的主题演讲,浓浓的火药味弥漫开来。

优酷总裁樊路远在论坛上表示,短视频平台对版权内容简单粗暴的切条搬运,不仅给版权方带来损失,还会挤占原创短视频创作者发展空间,全社会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侵权。随即直接对着台下的B站董事长兼CEO陈睿喊话:“希望B站能一直把原创短视频当成自己主要发展目标。”

“不要再做贼了,好么?”腾讯副总裁孙忠怀针对短视频更是言辞犀利,直接抛出“猪食论”,痛批低智洗脑短视频像猪食,部分低智低俗短视频内容长期影响用户心智,“个性化分发太厉害了,你喜欢猪食看到的就全是猪食,没别的了。”

“二创是什么,是用没授权的东西,加上自己的东西,掩盖盗版的本质。”爱奇艺创始人、CEO龚宇也在大会上谴责影视剪辑行为。

樊路远感慨道,十多年前,长视频平台初创期也经历过盗版。如今就像是一个轮回,短视频平台开始盗版盛行。“难,长视频行业太难了。这个行业是有盈利的企业,但我们三家(优爱腾)什么时候能盈利?按照现在的生存环境,盈利指日可待那是痴心妄想。”

“优爱腾对于制作成本在压缩,过去对S、A、B、C级的影视都会投资,从2021年开始,只投S级、A级视频。所以它们每一部片子都想尽可能打造爆款,这种情况下,短视频的搬运对它们的商业价值损害很大。”万飞告诉记者,短视频平台切条泛滥,成为一个导火索,让积怨已久的长视频平台主动发起攻击。

这一阶段,快手、抖音、B站频繁坐上被告席,最终败诉;后来,又因部分用户上传侵犯短视频平台版权的内容到腾讯、爱奇艺、优酷平台,短视频平台也状告优爱腾侵权并赢得诉讼。

互有攻守之下,长短视频之间的版权战事一时不可开交,频繁诉讼的背后,是天价的诉讼费用和人力投入,对于长视频平台而言,长期版权维护,也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和资金。

于是,“和解”的契机出现了。

数据表明,长视频平台很难扶持起自身短视频业务

由竞转合

万飞告诉记者,短视频平台每天都有几千万条短视频上传,长视频平台的法务需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在海量视频里精准地捕捉侵权视频,成本巨大。反之,从短视频平台的审核角度来说,也做不到完全杜绝侵权的影视片。

如今,越来越多的影视制作方将宣发阵地转移到短视频平台。“在影视行业内,《流浪地球》版权方、电影制作公司最先通过入驻抖音和快手、B站做宣发,把一些精彩桥段放在短视频平台上吸引受众,确实是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林文告诉记者,短视频强大的引流效果也是长视频平台所需要的。

但对于短视频平台来说,此类宣发内容无疑增大了甄别侵权视频的难度。万飞补充道:“首先,长视频平台不会提前说明某剧马上要播,禁止短视频平台出现相关内容;另一方面,短视频平台也没有办法甄别哪些是影视制作方主动找人分发的宣发内容,哪些是创作者个人侵权行为。”

他说,一些短视频是粉丝为偶像做的二创,单独将某明星cut出来,其中包括商业剪辑,也包括个人喜好,平台没办法分辨并严格规避。“其实从短视频平台的角度来说,做垂直类内容也需要这方面视频。”

而最大的难点在于,搬运与二创的界限在哪里,至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逢堂告诉记者:“短视频的侵权的界定问题比较复杂,目前法律上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搬运长视频片段,经过简单的编辑由长变短,属于侵犯版权方信息网络传播权,这是没有争议的。但争议的点,在于什么情况下是合理使用,能用到什么程度,都没有办法很好的界定。”

“无论是从长视频平台的维权角度,还是短视频平台的审核角度,都会有这样的问题:搬运多少算侵权?原创多少算二创?鬼畜cut算侵权还是二创?机器无法有效判断视频是否涉及侵权。”万飞说。

抖音方面回复《等深线》记者:“一般来说,速看解说类、评论批评类、混剪类、恶搞戏仿类、reaction类等短视频类型,通常都属于二创类短视频范畴。这些视频在原作品基础上,或多或少添加了创作者的拣选、编辑等创作因素,创作者或者进行了独创性的编排,或者增加了独创性的配乐、解说、场景等,有的甚至有专门脚本、剧本,体现了作者独特的思想和创造性表达。但若仅直接搬运原作品的片段,缺少原创的成分,就不能纳入二创短视频的范畴。”

事实上,大多数切条都带有解说和编辑,无非是原片搬运和自己创作的比例不同。版权方抓捕侵权视频的标准也很难界定,通常各取所需。

2021年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修订版《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该细则规定,对于那些对原有素材进行加工创作,如鬼畜视频作品、同人混剪作品、可能形成新作品,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有可能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需要谨慎加以认定。平衡著作权人利益以及艺术创作自由和文化繁荣创新,不能以未经授权即成为侵权的理由“一刀切”地加以禁止,否则将对短视频行业和广大创作者带来巨大冲击,理想的解决方案是长短视频之间形成合理的授权机制,实现各方共赢。

2022年3月17日,抖音、西瓜视频、今日头条与搜狐达成合作,得到搜狐全部自制影视作品二次创作相关授权。6月30日,快手宣布与乐视视频就乐视的独家自制内容达成二创相关授权合作,7月19日,抖音宣布与爱奇艺达成合作。业内传闻,后期快手将与作为股东的腾讯达成版权合作。

长短视频合作是一剂止疼药,但打击侵权的行动还在继续。于是,大批切条创作者在网络上总结分享“避雷”经验。随着打击侵权越发严苛,卢铭也开始将目光转向国内没有版权的外国影视剧。

有一次,卢铭精心做了一部英国电影解说切条,全网火爆。随后,关于该电影的其他切条也在各个平台出现,连模式和文案都高度相似。

卢铭意识到,自己被侵权了,但他什么都没有做。“我看到了虽然很难受,但没办法追究,因为我本身就是在侵权。”

难以平衡的“避风港”

“这种侵权视频基本一告一个准,版权方都能赢。”万飞告诉记者,大多案件还是以侵权方履行避风港原则收尾。

所谓避风港原则,源于美国在1998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网络服务供应商,如搜索、存储方等,因为不具备预先审查内容的能力,且内容并非由供应商本身发布,而由用户上传发布,所以无法提前获知侵权与否,因此该法案就设定了一个“通知+移除”的规则。

因此,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者内容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这被称为“避风港原则”。

2006年5月18日,中国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中第十四、十五条也有类似内容。此类条款的目的是为了限定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范围。即侵权方在接到通知后,删除盗版内容就可以免责,这也是一个国际通用原则。

避风港原则有利于推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也为互联网版权管理带来了更多的难度。类似网络服务平台发生的版权纠纷不胜枚举,很多侵权方以避风港原则为挡箭牌,陷入“通知-删除-再通知-再删除”的恶性循环,不能解决侵权的根本问题。

尤其对于长视频平台来说,仅仅是删除侵权视频,不足以弥补平台的损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曾表示,如果平台上存在大量甚至巨量侵权行为及反复侵权行为,仅要求侵权方承担“通知-删除”义务,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避风港中的‘风’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风’,相应的‘港’一定也不能再是当年那个‘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杨德嘉在《知产财经》举办的“网络平台技术发展与责任认定”研讨会上表示,美国当初制定避风港原则所希望达到的利益平衡早就已被打破。

如果按照“枪不杀人,是人杀人”的观点,在平台的算法推荐问题中,主张平台、算法都只是“枪”,侵权用户才是使用枪的“人”。中立的平台和算法,不应当对用户个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对此,杨德嘉认为,技术应用永远不会中立。在互联网侵犯信息传播权案件中,“算法”虽然只是协助经营主体进行信息推送的工具,而“推荐”行为是作为经营主体的平台所实施的主动的、有选择的、目的明确的、利用算法进行推广的行为。此时法律问题的本质并不是作为工具的算法本身,而是平台使用算法进行内容推送这一行为的性质。

除了避风港原则外,还有“红旗原则”。即如果发现侵权事实像一面红旗一样飘扬在网络服务提供者面前,网络服务提供者还置若罔闻,不采取任何防止措施,应当认定其对侵权行为构成应知。只有将这二者结合在一起,才是整套规则的全貌。如果只有避风港原则,没有红旗原则,最终只会导致网络平台中侵权的泛滥。

2022年初,爱奇艺诉字节跳动侵权《延禧攻略》一案判决书公布,这是我国首例追究算法推荐的侵权案件。

在该案中,爱奇艺称其具有《延禧攻略》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版权成本近4亿元,该剧播出后,播放量超过150亿次,产生巨大热播效应。随后字节跳动上出现大量延剧剪辑视频,案件提供1314个涉案短视频,总播放量达9485.6万次。爱奇艺预估造成自身平台用户流失量约在488万人至1044万人之间,收入损失约在5700万元至1.4亿元之间。并单方面预估字节跳动在此期间靠涉案短视频赚取广告收益3634万元。

爱奇艺认为字节跳动在应知或明知侵权内容的情况下,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还通过一系列算法对侵权视频进行推荐,侵害了爱奇艺公司对《延禧攻略》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判令字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921.6万元及未维权开支78.4万元,总计3000万元。

字节方面对上述爱奇艺方面表述均予以否认,称涉案短视频由用户自行上传,字节公司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存在任何侵权的主观过错,不构成侵权。

最终,法院认定字节公司具有充分的条件、能力和合理的理由知道其众多头条号用户大量地实施了涉案侵权行为,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应当知道情形。字节公司在本案中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尚未达到“必要”程度。字节跳动公司不仅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而是同时提供了信息流推荐服务,理应对用户的侵权行为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所以,字节跳动公司的涉案行为构成帮助侵权,赔偿爱奇艺共计200万元。

一位长视频平台的员工向记者感慨,这起官司自2018年开始,历经四年,终于有了正面反馈。“这起案件不仅有益于长视频平台以后维权,对于整个行业推进网络信息版权保护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文中卢铭、万飞、林文为化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