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5日,內蒙古鄂托克前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通知,獲悉湖北省襄陽市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張某錢有鄂托克前旗行程軌跡,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結果,現將該無症狀感染者行程軌跡公佈如下:

無症狀感染者張某錢行程軌跡:

9月29日

16:15,張某錢與王某希、薛某紅、王某清、潘某波一行5人駕車從烏審旗方向進入鄂托克前旗城川鎮,張某錢與潘某波、王某清3人到達城川大酒店辦理入住,王某希、薛某紅2人離開鄂托克前旗。

9月30日

7:41,張某錢與胡某博步行前往特色早餐店就餐,後前往團結廣場;

8:36,2人到達青年門市部買菸;

8:47,2人返回城川大酒店;

9:06,張某錢離開酒店,聯繫晏某國駕車前往陝西省榆林市定邊縣庫房,後與晏某國返回城川鎮;

12:37,張某錢與晏某國、胡某博在道道香燉菜館就餐,後步行返回酒店;

14:53,張某錢與胡某博步行至城川鎮衛生院進行核酸採樣(檢測結果爲陰性),後返回酒店,再無外出。

10月1日

7:03,張某錢、胡某博、潘某波駕車到達特色早餐店就餐,後駕車沿梁城線離開鄂托克前旗。

鄂托克前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提醒廣大居民:

1.與上述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有重複活動軌跡的人員存在潛在感染風險,請與其行程軌跡重合的人員及時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所在社區(嘎查村)或疾控部門報告,配合接受相關管控措施。

2.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隱瞞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或健康碼爲黃碼、紅碼的人員,不按照規定居家健康監測或者集中隔離觀察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3.廣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主動做好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扎堆,少聚會,倡導健康生活方式;主動接種新冠疫苗。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應立即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並主動告知7天活動軌跡及接觸史,就醫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儘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總檯記者 阮超 楊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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