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裏是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編輯。

身爲一個感情還算穩定的人,我和男友經常被朋友們視爲一對模範情侶。在朋友和陌生人眼裏,我們感情甜蜜,從不吵架,也不羞於在社交平臺上表達對彼此的愛意。

然而只有我知道,他所有秀恩愛的朋友圈都是我逼着發的,我們也爲此鬧過很多矛盾。

其實,他在現實裏是個不錯的男友。如果把他的愛分成線上和線下,那他的得分會是0分和99分。

切身感受到的愛不是假的,可我還是貪心地想要他把我炫耀給所有人。

逼着他發朋友圈也不是我的本意。事實上,我們也曾幾次討論過這個問題。

我們認識時還是學生,他跟前任戀愛的全程我都看在眼裏,那會兒他並不吝嗇於在朋友圈展示自己的女朋友,可我們在一起後,他卻再也沒主動發過我的照片。

有朋友說,男人就是這樣,他們會瘋狂曬某一任女友,像是篤定這輩子就是她了一樣堅定,生怕漏了誰沒看過他的此生摯愛。可一旦分手,他們就從朋友圈隱退了,再曬出來的就是結婚證的照片。

對此他給出的回答很輕描淡寫,只是說“沒那回事,就是成熟了不愛發朋友圈了而已。”

可是,我就是放不下我的嫉妒心,他明明曬過那麼多次前女友,憑什麼到我這裏就不發了?難道是他不想讓別人知道我跟他的關係?或者是在爲出軌做準備?

帶着這種懷疑,我第一次跟他溝通了這個問題,他立刻表示可以發,沒有不想公開的意思,甚至當着我的面開始編輯朋友圈。最後我們一起選好了照片,商量好了文案,官宣這樣半被迫半主動地發了出去。

當時發完以後,不得不說我心裏是暗爽了一陣的,心想他終於發了,還有那麼多人點贊,是不是我逼他發的也沒那麼重要了,反正大家都看到了。

可是僅僅過了不到幾個小時,我再點進他首頁看到這條我們共同編輯的官宣朋友圈時,心裏就慢慢生出了一種說不出的滋味。那種感覺並不是開心,而是一種近乎扭曲的心態——

一邊覺得我達到了我的目的,讓他的朋友們都知道了他有女友;一邊又覺得被迫的官宣有意義嗎,照片文案甚至都是我提供的,騙得了別人騙不過自己。

明明之前他主動發過前女友,到我這還得溝通一下才發,我又怎麼可能會真的高興。

然而這些感受我並沒有告訴男友,因爲從他的視角來看,整個矛盾點在於我想讓他發,而他也確實發了,他沒有任何問題,發完再糾結他主動與否反而會顯得我很矯情和馬後炮。

結果從此以後,我們便陷入一種惡性循環,每當我發了一條秀恩愛朋友圈的時候,就會想要他也同時發一條呼應。表面上的恩恩愛愛,背地裏是一次次的妥協和逼迫,根本不是什麼兩廂情願。

到前段時間一句話突然擊中了我,那句話是“需要「逼着對象發朋友圈」的愛情都很可悲”。

是啊,愛情應該是主動地想去分享對方的美好纔對,一旦需要逼着對象去分享自己,那就徹底變味了。

更何況知道想要他發我,卻每次都要逼着才發,這也讓我變成了自己都很討厭的那種人,怎麼能不算可悲呢?

許我該要思考的是,我能否接受一段對象不會主動把我發在朋友圈的戀愛關係,而不是要逼迫對象去做這件事。

不要因爲愛變成了自己厭惡的那種人,也不要苦苦爲難對方讓他爲了你改變。戀愛應該是開心且自由的,不應該是誰逼着誰去做什麼事。

最後,我想說談戀愛兩個人溝通很重要,如果你對於對象不把你發到朋友圈,或者是需要你逼迫他發朋友圈耿耿於懷,那不如就兩個人坦誠地聊聊彼此的想法,不然直男可能永遠不知道你在彆扭什麼。

但與此同時,知道自己對於一段關係的底線在哪也很重要。如果他明知你會難過還是不願意發,或者是本身就沒有發朋友圈秀恩愛的意願,而你卻非常在乎這件事,那就要思考一下這段關係是否適合你了。

戀愛應該是讓人舒適的、放鬆的,不是需要「逼着對象發朋友圈」的愛情都很可悲,而是需要逼着對象做任何事的愛情都很可悲。

插圖 / 《戀愛何必認真?》

頭圖 / 阿仁

「今晚22:22的報時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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