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

昌某

女爆料稱,13日夜晚,一

名男子酒

後強行闖入家裏對萬女

士及

女兒進行猥

褻,

隨後自己報警。通

過監控

我們可以發現,男子不停

有拉

拽,想進一步摟抱萬女士的行

爲,

即男子的行

爲是

屬於猥褻他人

的違

法行爲。警方對該名男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1

6日,廣東深圳,35歲的騰訊員工呂某某在地鐵口乘坐扶手電梯時,對前面一名女性以摸臀部的方式進行猥褻。警方對該男子處以行政拘留14日處罰。

南昌犯罪分子強闖其他住所,所犯的罪行明顯比深圳的更嚴重,兩地適用的法律竟然不一樣,回想起只會寫小作文的阿里造謠女,百度都看不下去了,特意把兩個熱搜放在了一起方便大家對比。前幾天西安類似案件是拘留7天限期離境。

網上有網友寫出了類似的經歷:我只知道以前在深圳坐地鐵我好像得了

厭男症

了,現在換了工作坐的線人少了好多了。可惜沒有留下證據吧,有一次坐二號線還是週末的時候,人特別少,當時上來一個男的一上來就走到我扶的那個杆子旁邊,我當時還想了下爲啥人那麼少還有空的座位他爲啥不去坐。後來才知道遇上了一個

猥瑣男

,就坐了一站他就有意思地手肘想碰我的胸,我意識到立馬換了地方,後來發現他開始想騷擾原本站我身邊的那個女孩子了,那個女孩子也換地方了。這還沒完,換了地方後我就開始眯眼睛睡覺了,突然快有一站站停時下車的時候,我感覺我好像被人襲了胸,你沒猜錯,就是我前面說的那個猥瑣男,可把我噁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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