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記者從蘭州市教育局瞭解到,目前我市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現了“三個全覆蓋”,即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所有學段全覆蓋,公辦民辦學校全覆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

除“學前”外,資助不限戶籍

據瞭解,我市除學前教育階段外,其他學段資助只與學籍有關,與戶籍無關。非本地戶籍的學生不影響申請資助。如果家庭經濟確實困難,家中不止一個孩子,都可以通過孩子所在學校申請資助。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認定一次。學校會在新學年開學後,向學生或監護人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學生或監護人向所在學校提出認定申請。學校認定小組根據學生或監護人提交的申請表進行覈實。學校會採取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名單,接受監督並及時回應有關認定結果的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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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資助標準每年1000元

幼兒園的孩子也可以獲得學前教育減免保教費的資助。據瞭解,具有甘肅戶籍,且在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孩子,可以向就讀幼兒園申請學前教育減免保教費。在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非甘肅戶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經在讀園所認定後,也可申請資助。

幼兒資助標準爲每個幼兒每年1000元,分春、秋兩學期補助,按照每個幼兒每學期500元資助。

義務教育可申請生活補助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向學校申請生活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爲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 1250元;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爲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生活補助經費按學年申請。每學年新學期開學後學生向學校申請,經認定後確定資助名單,並分學期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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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困難生可申請免學費

具有正式註冊學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符合條件的原建檔立卡困難家庭學生不包括入學前或上一個就學階段已脫貧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可以申請免學費。屬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申請免學費的時間爲新學年開始後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認定、公示後,可以免除學費。免學雜費標準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及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公辦學校學雜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對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批准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符合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標準執行。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的標準是平均每生每學年2000元。

中職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

所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都可以享受免學費政策(民辦學校經批准的學費標準高於財政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

中職免學費標準爲一般普通專業每生每年補助2000元,農醫類專業(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藝術類非戲曲專業每生每年3000元,藝術類戲曲專業每生每年4000元。民辦學校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學校標準給予補助。民辦學校經批准的學費標準高於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中職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標準是平均每生每學年2000元。中職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中職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習成績優秀、技能表現突出的)學生。獎勵標準爲每生每年6000元,每學年評審一次。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學生可以申請中職國家獎學金。學生對提出申請,經班級推薦,學校評委會根據成績等進行綜合評審後確認名單,並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後逐級上報,最終由教育部評審確定。

來源: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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