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0时至24时,丰台区新增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3名,10月21日0时至15时,丰台区新增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1名,均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病例基本情况

感染者1-3:居住地为丰台区紫芳园一区7号楼,曾于10月12日到访国瑞购物中心,13日起作为高风险人员居家隔离。

感染者4:居住地为丰台区紫芳园三区1号楼底商101-102,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0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二、主要风险点位

除居住地以外,相关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10月16日

9:12左右 地铁14号线方庄站A口南侧十字路口东北侧核酸检测点;

10月19日

14:21左右 紫芳园社区门口花园核酸采样点;

21:04-21:07 紫芳园一区8号楼一层超市。

请与上述风险点位有时空交集或接到健康宝弹窗提示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居住酒店报告,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疫情处置情况

针对涉区疫情,丰台区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区、街、社区高效联动,第一时间采取流调排查、落位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转运等措施,快速锁定风险点位和风险人员,严防疫情风险外溢。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控,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查验等防疫措施,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目前,相关风险点位已完成现场排查,风险人员已落实管控措施,感染者所涉环境点位已开展全面消毒。

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遵守各项防控规定,进入社区(村)、市场商超、文娱健身等公共场所要配合扫码测温、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疫措施。再次提醒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其同住人员,严格居家,足不出户,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不自行购药服药,立即报告并配合相应管控措施。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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