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获悉,为有效推进示范区公共信用领域一体化制度创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一市两省社会信用管理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在“跨域联动,协同推进”“数据驱动,信息共享”“依法合规,稳步探索”三大原则引领下,构建示范区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互认机制,力争将示范区打造成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跨区域创新应用的示范地区。一图读懂↓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