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易纲: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完善货币政策体系,维护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落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记者 张琼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署名文章《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易纲在文章中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要围绕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具体包括:完善货币政策体系,维护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落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易纲指出,高杠杆是宏观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中央银行要管好货币总闸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保持住了政策定力,是少数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之一。“我们没有实施量化宽松、负利率等非常规货币政策,利率水平在全世界居中,在主要发展中国家中较低,人民币汇率也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物价走势整体可控,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

易纲表示,正常的货币政策,不仅有利于促进居民储蓄和收入合理增长,也有利于提高人民币资产的全球竞争力,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易纲认为,未来,我国经济潜在增速有望维持在合理区间,有条件尽量长时间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保持正的利率,保持正常的、斜率向上的收益率曲线形态。

易纲表示,要健全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和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强化流动性、资本和利率约束的长效机制;发挥货币政策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精准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均衡利率由资金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中央银行确定政策利率要符合经济规律;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有效管理和引导市场预期。

易纲在文章中还谈到金融风险。他指出,做金融是要有本钱的,金融机构股东要保证做实资本,资本扩张必须要受资本金的约束,如果经营失败出现风险,也要首先进行“自救”,即通过资本盈余吸收损失,如果不够,则由股东根据自身出资依法承担损失,直至股本清零。如果“自救”失败,则股东承担机构破产重组或清算的法律后果,此时为保护中小存款人利益、防范系统性风险,“他救”机制和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开始发挥作用。

易纲认为,“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全面确立,金融机构及股东作为市场主体,应当承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救”风险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要建立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按照监管规则计提拨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塑造金融机构健康的资产负债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尊重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权,减少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推动资不抵债的机构有序市场化退出,通过股权清零、大额债权打折承担损失。

“‘自救’能力来源于市场经济下机构的股东出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的收益,‘自救’的动力和自觉性来源于有效的监管。”易纲认为,金融机构的稳健性是建立在预算硬约束基础上的,市场主体以自己的资本充足率为约束,股东负有主体责任,在出现坏账时,用拨备、核销、补资本的方式满足监管要求,保持自身的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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