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嚴打三大類型養老詐騙:全國專項行動半年批准逮捕7594人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王峯 北京報道  最高人民檢察院11月9日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全國檢察機關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情況。

截至2021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已達2.67億人,佔總人口的18.9%。

一些犯罪分子將“黑手”伸向了老年人羣體,假借“養老服務”“養老產品”“以房養老”“養老保險”等名目實施養老詐騙犯罪,給老年人羣體及社會穩定帶來很大危害。

今年4月,平安中國建設協調小組部署開展了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最高檢與11個成員單位共同奮戰,歷經半年時間,專項行動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現已轉入常態化階段。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張志傑在發佈會上介紹,專項行動期間,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各類養老詐騙犯罪7594人,提起公訴8516人。

發佈會上,最高檢還發布了第二批檢察機關懲治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以投資區塊鏈免費養老爲名詐騙老年人,通過“廣場舞”應用軟件向老年人非法集資等新的詐騙手段。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介紹,養老詐騙犯罪手法雖然千變萬化、層出不窮,但本質上都是根據老年人的特點、需求設計騙局,主要有投資理財型、健康養生型、精神娛樂型三種類型。

突出問題導向

專項行動期間,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各類養老詐騙犯罪7594人,提起公訴8516人。

張志傑在發佈會上介紹,提起公訴的案件中,涉及養老產業的1292人,提供所謂“養老服務”的561人,投資所謂“養老項目”的470人,銷售所謂“養老產品”的423人,宣稱“以房養老”的69人,代辦所謂“養老保險”的126人,開展所謂“養老幫扶”的29人。

張志傑說,針對這次專項行動時間短、任務急的特點,最高檢提出了“突出問題導向,與常規監督辦案履職緊密結合”的工作要求。

專項行動中,檢察機關主要針對養老保健、養老服務、養老投資、老年人個人信息安全等重點領域,辦理了一批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副廳長邱景輝在發佈會上介紹,專項行動期間,檢察機關立案辦理的332件涉養老詐騙公益訴訟案件中,涉老年人個人信息安全139件,涉養老保健品等產品質量安全150件,涉養老保險、養老服務等領域43件。

犯罪手法千變萬化、層出不窮

隨着經濟社會發展,一些犯罪分子想出了不少新的詐騙噱頭。

2018年4月,被告人汪某以BVI公司(注:在英屬維爾京羣島註冊的公司)等名義,招募代理人以網絡廣告、線下發佈會等多種途徑,向不特定社會公衆特別是老年人宣傳“雲儲鏈”項目。

其宣稱“雲儲鏈”是具有國際貿易流通、交互、結算、集倉、集採、集運等相關功能的公鏈,是國家“一帶一路”貿易應用背景下的科技創新項目,屬於“一帶一路”貿易聯盟籌建委員會聯合中國雲倉公司一起開發的支持“一帶一路”的貿易體系。

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公司的節點挖機在網絡節點上挖掘“雲儲鏈”,所獲得的“雲儲鏈”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投資者也可以購買雲儲鏈,購買後鎖倉180天增值70%,解鎖之後可以自由交易,也可以繼續持有增值。

爲吸引養老羣體關注,汪某等人還宣稱每購買一個價值3美金的“雲儲鏈”,便配送一個價值3美金的“養老鏈”,投資即可到國家五星級養老機構享受免費養老服務。

至2019年10月,被告人汪某、唐某、劉某玉等人通過上述方式累計吸收資金人民幣2200萬餘元。除將極少部分集資款項用於支付集資參與人的本息,其餘大部分用於支付集資團隊高額提成、購買奢侈品等,給集資參與人造成本金損失2000餘萬元。

2014年至2015年間,被告人劉某平先後成立北京紅舞聯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舞聯盟”)等公司,夥同被告人李某鵬等人,在未經依法批准的情況下,以衆籌開發老年人網絡社交平臺——“紅舞聯盟”手機應用軟件爲由,約定8%-14%年化收益率並承諾保本付息,向不特定社會公衆特別是愛好廣場舞的老年人公開宣傳。

爲吸引老年人投資,劉某平等人在“紅舞聯盟”手機應用軟件推出聊天交友、舞蹈教學、舞場定位、活動報名、積分換購、推薦抽獎等對老年廣場舞愛好者具有吸引力的功能,拉攏老年人下載註冊。

同時,在線下通過發放統一服裝、組織廣場舞比賽、申請萬人同舞“吉尼斯”世界紀錄、組織用戶旅遊考察等方式進行宣傳,吸引老年人關注。

爲拓展吸收資金渠道,劉某平等人吸納原有社區廣場舞隊加入“紅舞聯盟”,將部分廣場舞組織者、教學者發展爲業務員吸收資金。

爲解決老年人線上籤合同、轉賬操作不熟練等問題並規避監管,業務員均在線下與老年投資者籤合同收取資金。

到2019年7月,被告人劉某平等人向1200餘人非法吸收公衆存款8.7億餘元。上述資金被用於支付集資參與人本息、向業務員發放提成、投入“紅舞聯盟”應用軟件運營以及其他經營項目,給集資參與人造成本金損失3.3億餘元。

張曉津在發佈會上說,從辦案情況來看,養老詐騙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資、詐騙、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等犯罪,養老詐騙犯罪手法雖然千變萬化、層出不窮,但本質上都是根據老年人的特點、需求設計騙局,主要有三種類型:

一是投資理財型。“區塊鏈”“元宇宙”等新科技概念、“一帶一路”“鄉村振興”等國家政策,“以房養老”“候鳥式養老”等養老概念都成爲養老詐騙的幌子。常見的養老產業投資、收藏品投資、“以房養老”等都屬於此種類型。

二是健康養生型。所謂的“神醫”“神藥”不僅治不了病,還詐騙養老錢,甚至耽誤正規治療,危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三是精神娛樂型。有的利用獨居老年人的情感缺失設置感情騙局、親情騙局;有的則利用老年人熱衷的廣場舞、旅遊等休閒娛樂活動設置騙局,可謂無孔不入。

增強自身反詐意識

面對不斷翻新的涉老騙局,老年人應如何防範?

張曉津介紹,瞭解了養老詐騙的主要特徵,就可以對症下藥,主要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增強自身反詐意識。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老年人要注意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了解識別各種新騙術,還要在領雞蛋、領大米、免費旅遊等各種誘惑前保持足夠“定力”,不要貪圖蠅頭小利、因小失大。

二是保護好個人信息。利用老年人的金融、醫療、家庭成員等各種個人信息實施精準詐騙的案件越來越多,有的信息實際上是老年人不經意間提供。老年人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個人信息,非必要不輕易提供。

三是注重家人之間的交流溝通。養老詐騙案件中,有的犯罪人員以親情陪護爲手段接近老年人,有的將“買不買”與“子女孝順不孝順”掛起鉤來,有的則反覆提醒“不要告訴子女”,防範養老詐騙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老年人投資理財、尋醫問藥時要及時與子女溝通,爲人子女的更要關愛家中老人,勤聯繫、多關注、善提醒。兒女關心多一點,老年人就離詐騙遠一點。

四是保持對朋友圈、聯絡羣中推銷信息的警惕性。許多案件中,犯罪人員通過打入老年人內部進行詐騙,甚至把老年人發展成推銷員進行熟人詐騙。老年人要注意辨識朋友圈內的推銷信息的可靠性,不要盲目聽信,發現詐騙疑點的要相互提醒,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或舉報,防患於未然。

運用追贓新機制

養老詐騙給老年人造成經濟損失,這類案件追贓挽損有哪些難點?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副廳長曹紅虹在發佈會上介紹,追贓挽損的難易程度與犯罪所得的實際去向、犯罪人員的經濟狀況等客觀因素密切相關。

目前面臨的主要難點包括:

一是絕大部分犯罪分子將犯罪所得用於個人揮霍、不負責任的投資經營或者違法犯罪活動,案發時資金鍊已經斷裂,贓款贓物客觀上無從追繳。

二是犯罪人員通過“地下錢莊”“非法第四方支付”等非法渠道掩飾、轉移贓款甚至跨境洗錢,導致追贓挽損工作十分困難。

三是部分尚處於經營中的項目以及易毀損、易貶值涉案款物處置變現難度大。其中,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的案件,追贓挽損的難度更大。

“實踐中,檢察機關始終協同有關部門把追贓挽損作爲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不斷探索健全工作機制,與有關部門一道堅持應追盡追,盡最大努力挽回老年受害羣體的財產損失。”曹紅虹說。

比如,推動新機制運用。對涉案物品易貶值易損耗的,通過司法拍賣等方式先行處置;對於不宜查封、扣押、凍結的經營性財產,申請當地政府指定有關部門或委託有關機構代管或託管,避免涉案財產價值貶損,損害被害人權益。一些地方對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犯罪但尚在經營的養老院,探索啓動涉案企業合規建設,在維持養老院正常經營的同時做好退贓退賠工作。

曹紅虹還說,養老詐騙犯罪案件一旦案發,損失往往難以全部追回,避免損失的最佳途徑仍然是抓小抓早、防微杜漸、提前防範,老年人也要提高防騙“免疫力”,不要讓騙子的“黑手”伸到自己的“錢袋子”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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