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家俊辉  广州报道

今年初,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随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下称“外汇局广东分局”)便在南沙率先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充分发挥南沙立足湾区、毗邻港澳优势,为南沙创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添砖加瓦。

日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外汇局广东分局获悉,南沙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至今,业务笔数达4241笔、交易金额达104亿美元,业务种类、交易金额均取得新的突破。

落实简政放权

“在广州南沙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是支持南沙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在年初的广州南沙试点政策宣讲会上,外汇局广东分局白鹤祥指出。随后,外汇局、地方政府、银行多方形成合力,“宣传+调研+督导”三管齐下狠抓政策落实,推出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一系列便民利企改革举措,为南沙创造宜商宜业环境贡献“外汇力量”。

“以往我们公司办理外债登记业务需要往返外汇局百余公里,耗时耗力。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下放后,可以就近选择银行办理,大幅缩短了业务办理流程,公司流动资金得到迅速补充,有利于我们开展贸易业务。”南光物流(广州)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除此之外,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也显著节约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时间成本及人力成本,方便了企业日常运营,大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倍受广州安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的好评。截至10月末,南沙区内企业已办理了8笔FDI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业务,金额折合3.21亿美元。

试点政策礼包中的四大经常项目外汇便利化措施更是南沙涉外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分别为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南沙某制药企业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落地后,办理贸易付汇业务时间从1.5天大幅缩短至10分钟,企业贸易资金结算效率大幅提高。截至10月末,南沙累计办理经常项目试点业务4163笔,金额折合87.53亿美元。

放宽汇兑限制

据外汇局广东分局介绍,此次试点包含一系列“增便利、添活力”资本项目改革政策,支持南沙企业自主灵活经营,提升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比如,将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0.5倍提高到0.8倍;适度放宽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要求,不再要求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签约、流入、流出各环节币种等,便利南沙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截至10月末,南沙区内企业办理上述业务涉及金额近9亿美元。

“我们公司刚刚用美元现汇归还了此前借的欧元外债,整整节约换汇成本1.4万元人民币”,刚刚享受放宽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要求政策红利的广州宝奔豪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资本项目试点政策中,最受欢迎的要数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取消“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要求这一便利措施。作为首批感受到政策“暖意”的企业,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办理资本项目结汇支付不仅不用逐笔填写支付命令函等相关材料,还可将资本项目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企业同名人民币账户。“新政降低了账户管理成本,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做到了‘为民办实事’。”

截至10月末,南沙企业已办理了57笔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业务,交易金额达3.94亿美元。

拓宽投融资渠道

今年6月发布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赋予了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的重要使命,南沙作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作用愈显重要。

为顺应改革开放潮流,试点推出了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政策,进一步畅通私募基金跨境投资渠道,有效促进资金“引进来”和“走出去”。截至10月末,南沙已有6家企业取得QFLP试点资格,试点额度148亿元人民币。

在跨境融资方面,更是多渠道提升跨境融资便利性,降低企业跨境融资成本,包括扩大对外资产转让的主体范围和业务种类,允许金融机构按规定对外转让不良资产、银行贸易融资资产等信贷资产业务;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等。

比如,建行南沙自贸区分行成功将一笔金额为115万美元的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转让给建行澳门分行,进一步满足金融机构配置境内优质资产的需求,企业年化融资成本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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