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称,决定废止《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

农业农村部公告显示,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071号(2008年8月1日发布)中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自2022年11月1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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