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11月23日電,國家郵政局發佈關於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等限量寄遞的通告,寄遞電子煙產品每件限量爲:煙具2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或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6個,合計煙液容量不超過12ml。寄遞煙液等霧化物及電子煙用菸鹼每件限量爲12ml。寄遞煙具、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煙液等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準多件寄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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