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發佈的信息顯示,目前,已有22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城市實現全民覆蓋。第二批試點還在推進過程中,國家醫保局將適時組織試點評估,總結經驗,研判形勢,形成下一步推進制度建設的思路,報中央決策。

長期護理保險被稱爲社保“第六險”,是在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5項社會保險之外的一項社會保障險種。作爲老齡化社會一項重要制度探索,我國自2016年開始在14個省份的35個城市啓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2020年新增14個試點城市。

長期護理險,主要是爲被保險人在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時,側重於提供護理保障和經濟補償的制度安排。長期護理險的服務對象主要是重度失能人羣,其基本界定爲臥牀不起6個月以上,失去自理能力。

“目前,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取得階段性成效,切實減輕了失能人員家庭經濟和事務負擔,促進了養老產業和健康服務業發展,推動了勞動力供給側改革,社會各方對試點總體評價良好。”國家醫保局表示,截至2022年6月底,我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已覆蓋49個城市、1.45億人,累計有178萬人享受待遇

爲更好發揮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作用,人大代表胡荃、梅亦、林永忠提出加強長期護理保險立法和制度建設等建議,針對於此,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公佈了對2022年全國兩會期間這三項建議的答覆。國家醫保局表示,將指導試點城市加大探索力度,推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研究推進相關立法工作,力爭“十四五”期間基本形成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老齡化發展趨勢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框架。

具體來看,國家醫保局將在多元籌資機制、失能等級標準體系建設、長期護理服務人員培養、實施主體、保障範圍、基金監管等多方面作出努力。國家醫保局強調,建立長期護理保險是一項重大制度創新,也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行業多部門多領域職能。作爲一項全新的制度,國外製度運行時間不長,國內也沒有成熟經驗可循,管理運行機制等還要在試點中加大探索力度。該局將隨制度探索完善,研究推進相關立法工作,適時將其納入法治軌道。(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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