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河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發佈《汝南縣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涉及首付比例、房票制度等。

汝南縣提出,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則上最低首付款比例爲20%。

文件還提出,定期組織銀企對接,爲銀企雙方搭建橋樑,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對符合政策的房地產項目,通過發放兼併貸、降低利率,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兼併收購重組困難房地產企業或其優質項目,適度加大流動性貸款等支持力度。

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合理加大對經營穩健、風險可控房地產企業和項目的支持力度,對建築施工企業給予必要流動資金貸款支持,對受困企業貸款展期、續貸,不盲目“一刀切”的抽貸、壓貸、斷貸,不得將企業銷售收入強行劃轉、截留提前還款,保持企業融資連續穩定。鼓勵以銀行保函等形式代替按揭貸款保證金,以便企業靈活運用該部分資金。

文件顯示,汝南縣將提高保障性住房貨幣化安置比例,積極採取貨幣補償安置形式,擴大居民選擇餘地,提高安置效率。新審批的棚改和舊城改造項目,鼓勵採取貨幣化安置方式進行安置。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探索閒置富餘安置房、存量商品房作爲保障性租賃住房。

汝南縣還將採取房票安置形式。文件提出,探索採取房票安置方式,由政府購買開發企業已建成的商品房進行安置,被徵收人可使用房票購買政府已購置的商品房(具體安置以安置方案和安置合同爲準)。

爲活躍二手房市場交易,文件提出,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且不使用二手房“掌上辦”的,可按住房轉讓收入的1%覈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擴大住房公積金政策覆蓋範圍,本着應繳盡繳的原則,鼓勵各類企業爲職工全員繳存住房公積金,鼓勵自由職業者自主繳存住房公積金,使更多職工享受到住房公積金制度紅利。鼓勵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資金不足的使用“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各合作銀行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使用組合貸款。凡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外來務工人員,均可按照本縣繳存職工同等條件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積極開展異地貸款業務,支持異地繳存職工在汝南縣購房置業,不得限制符合條件的異地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若資金不足需輪候時,與本地職工同等輪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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