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與廉政公署較早前採取的聯合行動後,某個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集團的懷疑主腦被控以多項刑事罪行,昨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11月24日,香港證監會發布公告稱,“唱高散貨”集團的懷疑主腦被控以多項刑事罪行,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另有其他13名人士早前已因與該案有關而被檢控。

公告顯示,裁判官於2022年10月3日發出手令以逮捕譚紹祺(男)。他被控串謀詐騙及串謀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有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違反普通法、《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

譚紹祺還被控犯了《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所指的罪行,即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爲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香港證監會表示,譚紹祺暫時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3年4月17日。譚紹祺獲准以100萬元保釋外出,條件是他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及定期到警署報到。

“唱高散貨”計劃屬於操縱股票市場的手法之一。集團成員利用不同方法將某上市公司的股價人爲地推高,然後以高價拋售股票予其他投資者。此外,還會利用社交媒體平臺誘使沒有戒備的投資者以高價買入股份,而集團成員則沽貨獲利,使無辜的受害者蒙受重大損失。

香港證監會與廉政公署在11月9日及10日採取聯合行動,期間拘捕了八名人士,包括上述“唱高散貨”集團懷疑主腦。該集團涉嫌透過由多間香港上市公司組成的複雜交叉持股網絡進行“唱高散貨”計劃,涉及非法收益1.91億元。

其他被捕人士也是該集團的骨幹成員,包括某上市公司的主席,以及兩間經紀行的三名負責人員。

超過120名香港證監會人員和70名廉署人員參與這次聯合行動,並搜查了共50個處所,當中逾20個處所由香港證監會和廉署進行聯合搜查。香港證監會及廉署取得的搜查令所涵蓋的處所包括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及證監會持牌經紀行的辦事處。

“打擊社交媒體‘唱高散貨’計劃一直且仍然是證監會其中一項首要執法工作。剛採取的執法行動向公衆傳達了一個明確訊息,就是(香港)證監會對於上市公司的股東及高層人員以至證監會持牌人積極參與這些操縱性計劃,絕不姑息,因爲他們的失當行爲損害到少數股東的權益和香港金融市場的聲譽。”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Christopher Wilson)表示。

更早前的9月30日,上述“唱高散貨”集團中有13名嫌疑人被控以多項刑事罪行。五人被控串謀詐騙及串謀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有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違反普通法、《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五人中的兩人與另外八名被告被加控洗錢罪。

香港證監會當時的新聞稿指出,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間,譚中維(男,前名譚思進)、譚思亮(男)、郭偉良(男)、許家進(男)及陳佳申(男)涉嫌與多名人士串謀利用多個代名人賬戶對目標股份進行逼倉,並將該等股份的股價推高。該集團其後涉嫌透過社交媒體平臺誘使投資者買入該等股份,然後便大舉拋售其股份獲利。當該集團找不到投資者接貨時,目標股份的股價便大跌。

2021年3月,香港證監會與警務處聯合行動,代號“雙壁行動”打擊“高唱散貨”集團,動用超過160名人員,搜查全港27個地點,以洗黑錢或詐騙罪名拘捕12人,且在行動前就凍結了63個證券賬戶,被凍結資產達8.6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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