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傷害已成爲我國14歲以下兒童的第二位傷害死因。伴隨着兒童出行方式中乘坐私家車和乘坐電動自行車的比例逐漸上升,兒童安全座椅使用與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成爲影響兒童道路交通安全的兩大關鍵因素。

11月23日,第十一個“全國交通安全日”前夕,在中國人民大學公共傳播研究所主辦的道路安全線上研討會上,各界專家與一線管理部門聚焦兒童安全座椅使用與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開展了深入探討。

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有效降低事故死亡風險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通過案例抽樣研究顯示,兒童乘坐電動自行車事故數量佔所有乘坐交通工具事故的32.67%,事故傷害中最主要的就是顱腦損傷,表明兒童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

公安部交管局統計發現,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範使用安全帶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70%。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提供的兒童安全座椅使用指南。主辦方供圖

騎行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不僅僅針對於兒童乘員,對於保護所有電動車駕駛人和乘員的安全都至關重要。2021年3月24日公安部發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第六十五條規定,駕駛或者乘坐電動自行車時應當戴安全頭盔並符合使用規範。新增駕駛或乘坐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的規定完善了安全頭盔的使用規定,進一步完善通行規定,有效推動了地方立法進程。

據統計,截至2022年11月,有關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的地方立法有65部,其中省級立法佔51部,佔比78%,市級14部,佔比22%。77%的地方立法有強制性規定,其中50%有明確罰則,如《寧波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違者可以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儘管近年來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的地方立法呈現明顯加快趨勢,但立法過程中也暴露出罰則設計、責任主體劃分不一致,頭盔標準缺乏明確規定等問題。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研究所馬允副教授表示,地方在進行電動自行車立法時存在側重管理而輕視安全的傾向,對道路參與者的安全關注不太夠。

隨着我國機動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兒童羣體的交通出行安全風險也在疊加交織。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2022年在北京、上海、武漢、廣州、成都等城市中開展的城市小學生通學出行情況調查顯示,當前小學生通學的交通方式中,乘坐私家車佔到了32.62%,僅次於步行,乘坐電動自行車位列第三。通過案例抽樣研究顯示,兒童乘坐私家車事故數量佔所有乘坐交通工具事故的20.83%,其中的近兩成事故由於兒童沒有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墊或安全帶等兒童乘車約束裝置而加重了事故後果。

兒童安全座椅立法效果如何保障?

有強制無罰則,兒童安全座椅立法效果如何保障?對此,馬允表示:截至2022年11月份兒童安全座椅地方立法共有29部,其中2019年-2022年出臺了17部,遠低於同期關於電動自行車的立法,從立法層級來看,省級立法佔比達到了45%,市級立法佔比55%。

儘管93%的兒童安全座椅地方立法使用的是強制性而非倡導性規定,但大部分地方立法都沒有設置罰則。全國27部要求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地方立法中,只有內蒙古和深圳明確了罰則。

“在罰則適用上,兒童安全座椅主要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的規定。但這一條是概括性責任條款,而不是專門針對兒童安全座椅的違法行爲制定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可能造成兒童安全座椅立法威懾不足、法律實施效果不彰的問題。”馬允說。

安全座椅宣傳海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供圖

此外,專家提到,立法之後仍需要加強宣傳。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方可達到最好保護效果。中汽中心汽車測評管理中心高級工程師張雲龍表示,兒童安全座椅在正碰、後碰和側碰中,對於兒童乘員都有保護作用。選擇合適的兒童座椅,不僅需要專齡專座,更需要正確安裝和使用。

張雲龍提示,家長們使用兒童座椅時,應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保證正確安裝。此外,在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時要根據兒童座椅說明書調整肩帶高度、頭枕高度,使座椅的狀態適用於該體型的兒童,適當拉緊安全帶,這樣才能使兒童座椅的保護作用正常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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