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11月25日訊 鑫苑服務昨日發佈公告稱,因相關貸款未到期日前償還,金額爲9453萬元的定期存款已於11月23日獲強制執行。

公告還透露,香港聯交所11月24日向鑫苑服務發出一封函件,要求公司對未經授權的抵押事項展開獨立法證調查工作、評估對公司業務運營和財務狀況的影響、公佈調查結果、並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此前,鑫苑服務於11月15日披露內幕消息,稱公司在按照財務控制程序進行年末資產審查及制訂預算程序的過程中,識別出子公司鑫苑科技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於鄭州銀行華夏銀行的共計4.02億元定期存款已被質押,作爲控股股東鑫苑地產子公司和若干非集團旗下公司的貸款融資的抵押品。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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