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5日)下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通報,被告人吳亦凡犯強姦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犯聚衆淫亂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將在什麼時候被驅逐出境?是否會被引渡回加拿大?記者採訪了法學博士、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艾行利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後、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艾靜。

問題1:一審判決是否已經生效?

我國《刑事訴訟法》賦予被告人上訴的基本權利。

艾行利表示,吳亦凡可以在10天之內決定是否向原審或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

艾靜表示,上訴期從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算。如果上訴期內沒有上訴,判決就發生法律效力。生效後若認爲判決確有錯誤,當事人還可以通過申訴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艾行利提出,爲了打消被告人顧慮,《刑事訴訟法》規定了“上訴不加刑原則”,即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但是該原則僅限於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訴。如果檢察院認爲判決錯誤,提出抗訴,則二審判決不受該規定限制。”艾行利說。

問題2:強姦罪被判十一年六個月屬加重情形嗎?

我國《刑法》規定,強姦罪一般刑期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艾行利、艾靜表示,根據法院通報,吳亦凡強姦三名女性,符合強姦罪的加重情形——強姦婦女多人。根據《刑法》規定,有此情形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問題3:會被引渡至加拿大服刑嗎?

艾行利、艾靜表示,中國和加拿大沒有簽署引渡條約,所以吳亦凡會在國內服刑。

“根據法律規定,他的情形應該是在審判地,也就是北京服刑。”艾行利解釋,即便中國和加拿大之間有引渡條約,因爲吳亦凡案件的犯罪發生地和受害人均在境內,中國也可不同意。

問題4:驅逐出境何時、如何執行?

我國《刑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此外,驅逐出境在我國也是一種行政處罰,可以由公安機關作出。

艾行利介紹,驅逐出境是在服完刑之後,由出入境管理部門執行。根據我國《出入境管理法》規定,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10年內不準入境。 

艾靜指出,根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規定,具有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被人民法院判處驅逐出境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

問題5:偷逃稅與上述犯罪會產生關聯嗎?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艾行利、艾靜表示,稅務部門作出的追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行爲是行政處罰,與吳亦凡的強姦罪、聚衆淫亂罪不產生關聯。

逃稅罪屬於行政前置的罪名,如果是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能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話,不會被追究逃避繳納稅款的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不適用上述規定。

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吳亦凡雖是加拿大國籍,但2019年和2020年在中國境內停留時間均超過183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屬於中國稅收居民個人,應就其來自中國境內外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新京報見習記者 行海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