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華商網

“和熱力公司扯皮了這麼多天,我們小區終於供暖了。”家住西安市蓮湖區興中路水廠家屬院的劉女士覺得很無奈,這幾年每年供暖前都要因爲退費的事兒,和紫光公司扯皮。

年年因退費糾纏 怕挨凍業主讓步

劉女士說,小區屬於家屬院,近百家住戶,三年前供暖交給了紫光新能公司,暖氣費是6.8元,每年都因爲暖氣溫度不行不給退費這些原因扯皮,今年乾脆一直拖着不供暖。

“我們小區住戶少,感覺熱力公司就是派了個燒鍋爐的,沒有其他配套服務,平常說暖氣不熱也沒來測溫不發測溫單,維修也跟不上,然後就是供暖前發個繳費通知,到11月15日說繳費率不夠,不給供暖。”劉女士說,每年暖氣費幾千塊錢,不是小數目,作爲住戶來說,停暖和不達標的天數當然應該有個說法,這是一種負責任的工作態度。上個採暖季小區居民統計了9天停暖時間,還沒有計算各傢俱體的不達標情況。但今年熱力公司收費的時候就不提這個事兒,然後雙方就扯起了皮,居民的繳費率就上不去,最後11月15日就沒有供暖。

“最近是因爲挨凍了着急,過幾天還要降溫,沒辦法居民們只好妥協了。”劉女士說,停暖時間熱力公司不按9天算,說根據他們的記錄是4天,大家爲了早點供暖就認了,後來經過協商,11月25日晚上鍋爐開始啓動了,到26日溫度還不太好,總歸是供暖了。她告訴記者,這次繳費就是扣除了上一採暖季的4天,但還是需要按照供暖季4個月的總額來繳費,從11月15日起延遲供暖的這10天費用熱力公司說明年再說。

供暖爲啥不能明白消費

“爲什麼每年都要爲退費的事兒來來去去,供暖就不能明明白白消費?”劉女士對此頗爲不解。

11月26日,紫光新能公司客服表示,該公司屬於集中供熱公司,執行西安市有關集中供熱的法律法規。

網查資料顯示,2020年10月28日,陝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近日取得了西安市碑林區城管局及新城區城管局核發的《西安市集中供熱經營許可證》,供熱方式:使用分佈式能源系統,空氣源熱泵等清潔能源進行集中供熱,供熱溫度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規定標準執行。同時說明稱,西安市其他區域的供熱經營許可證也在陸續申請中。

今年2月份,華商報也曾報道過供暖季沒結束西安多個小區停暖,供熱單位紫光公司稱供暖的多是三供一業的老舊小區,體量小用戶繳費率差,老小區保溫效果差供暖消耗大,停暖是成本嚴重不足導致,公司是股份制企業,無力墊付。當時,紫光供暖運營相關負責人對華商報記者表示,這些小區供暖屬於自備鍋爐,原則是“公示成本、協商定價”,和集中供暖兩個概念。

供暖要求60%比例 退費卻不按《條例》執行

但是,華商報記者注意到,在今冬紫光公司給各小區發的收費通知上明確說“根據《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規定,本小區用熱戶繳費如未達到總戶數的60%以上,我公司將不予供暖。”也就是說,紫光公司是按照集中供熱的相關規定來要求小區繳費比例的。

根據《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規定,因供熱企業原因導致用戶臥室、起居室的溫度不達標的,供熱企業應當於每年集中供熱期結束後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戶並辦理退費。因供熱企業原因導致用戶臥室、起居室的溫度不達標的,供熱企業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保證室溫達到規定標準,並根據供熱用熱雙方確認的不達標天數,去除基本熱費後,按照下列標準向用戶退還熱費:

(一)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6℃、低於18℃的,退還熱費的20%;

(二)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4℃、低於16℃的,退還熱費的50%;

(三)供熱溫度低於14℃的,全額退還熱費。

用戶自測室溫不達標的,可以向供熱設施管理單位或者供熱企業提出測溫要求。供熱設施管理單位或者供熱企業應當及時到達現場進行測溫。

“算繳費比例的時候按集中供熱條例說,供熱質量和退費的時候就不執行了嗎?”對此,劉女士有些糊塗,她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規範紫光公司供熱質量和服務流程。

華商報記者 李琳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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