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黑龙江日报

兴十四村村民崔明香(左)正在领取面粉。

□文/摄 李文浩 本报记者 孙昊

“手里握着‘小红本’,领多领少全看它!”近日,甘南县兴十四村村民崔明香在村内粮油供应店免费领取了2袋面粉、1桶豆油,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崔明香说,这个“小红本”叫做粮油供应证,在兴十四村人手一本,上面体现了村民遵守、执行村规民约的积分情况及免费领取兑换生活物资的情况。

“积分越多,可以兑换的东西就越多。凭借积分,最多可享受22项福利待遇。”兴十四村党委副书记刘颖介绍,兴十四村坚持把强化村民自治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在村民自治中运用积分制,制定了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移风易俗等十个方面的积分制管理制度,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由“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通过积分制来调动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有效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别小看这小小的积分,通过积分激励,今年全村共评选出县、镇、村级星级文明户41户。”该县美满村党支部书记高兴峰告诉记者,通过推行“积分奖励”制度,《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村民自觉规范言行、培养良好习惯,“除陋习、树新风”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乡风文明得到有力提升。

年初以来,甘南县不断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同“一约四会”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道德评议组织机构、红白理事会等组织机构,将乡风文明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从乡村实际出发,他们探索试点了“欢喜村积分超市”“兴农村党建先优超市”“音河村巾帼家美超市”等实践阵地,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宣传教育、激励约束的作用。目前,全县95个行政村均完成了村规民约修订工作,通过“表现换积分、积分兑奖励”的方式,让良俗善行“有分值”、村规民约“有价值”、乡风文明“可增值”,推动乡风文明由倡导约束向自治自觉转变,为基层治理蓄积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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