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负责单位食堂三餐食品清单开具和食品接收的工作便利,两年多来每天私扣包子、油条等早餐点心,部分自己吃、部分送亲友,直至案发累计共侵占公共财物价值达20720元——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11月28日公布了一起违纪案例,原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政府食堂工作人员许云烽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并被解除劳动关系。

许云烽在益农镇政府食堂从事厨师工作20余年,是一名老党员。长期以来,除面包、牛奶由食堂当日值班人员自行采购外,油条、包子等其他早餐均由配送公司配送,并由许云烽一人负责清点收货,凭每月的送货结算单向党政办报账结算。2018年5月,食堂实行打卡制后,早餐的用餐人数下滑,但配送量并未减少,冰柜里剩余的早点越堆越高。许云烽未向单位汇报调整配送数量,反而自2018年10月起,工作日每天私扣20多件早点,双休日每天私扣10多件早点,直至2021年1月食堂停止早餐配送才收手。私扣下的早点,除自己吃掉外,部分分给了亲戚朋友,部分存放自家冰柜。

2021年6月,益农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堂早点支出与实际用餐人数存在较大出入,于是开展初步核实。次月,益农镇纪委对许云烽立案审查,同年9月,对许云烽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解除劳动关系。事后,益农镇政府出台《机关食堂内部管理办法》,特别对食材验收、出库入库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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