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發改委、市水務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北京市城鎮供水價格管理實施細則》。根據《實施細則》,本市明確居民用水第一階梯水費標準按照補償成本原則確定,細化階梯層級設置要求,階梯水量實施情況實行動態管理。

《實施細則》分6章31條,對加強城鎮供水成本監審和價格管理做出了全面細緻的規定。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細則》明確了水費定價原則、方法、操作細則,初步構建了“投資-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出臺後將成爲北京市供水價格形成的重要依據,對進一步發揮政府投資效益,規範政府定價行爲,提高財政補貼績效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記者獲悉,《實施細則》具體內容涵蓋定價和監審應遵循的原則、明確“准許成本+合理收益”的定價方法、明確成本監審、價格聽證等定調價程序、要求企業取消不合理收費等細則事項。

針對老百姓關心的定價方面,《實施細則》也突出依法依規定價,加強日常監管,明確城鎮供水價格原則上以3年爲一個監管週期覈定,如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校覈;嚴格規範政府定價行爲,強化信息公開,讓定價行爲更加透明公開、規範有序;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城鎮供水監管體系,加強行業監督。

值得一提的是,《實施細則》突出民生和公益保障,兜好民生底線。在優化居民階梯水價制度方面,明確第一階梯水費標準按照補償成本原則確定,細化階梯層級設置要求,階梯水量實施情況實行動態管理;此外,完善水價優惠政策,學校、養老機構、托育機構等8個行業可執行居民類水價標準,具體執行範圍由行業主管部門認定。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細則》出臺有助於進一步規範城鎮供水價格管理,提高價格監管的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水平,促進城鎮供水事業高質量發展,節約和保護水資源。

“《實施細則》完善了城鎮供水價格形成機制。”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原副總工程師、教授級高工王軍認爲,《實施細則》一方面通過合理制定水價,督促供水企業加強成本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獲得合理收益,促進供水事業有序發展,保證城鄉供水安全;另一方面通過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強化公衆和企業的節水意識,節約水資源,促進北京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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