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 实习生 闫慈祥)在群内发送虚假信息,收取定金后解散微信群并拉黑被骗者。11月28日,忻州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警方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任某抓获。

经查明,今年41岁的犯罪嫌疑人任某先创建了“同城蔬菜购物微信群”,之后在群内发送“网购蔬菜水果,送货上门”的虚假信息。骗得群内成员信任,任某收取定金后解散微信群并拉黑被骗居民,致使众多居民上当受骗。11月27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侦大队根据群众报案,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太原市小店区大都会小区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任某抓获。目前,任某已被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任某的行为并非个例。为此,11月28日,忻州警方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疫情期间以保供为名实施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鉴于一些不法分子谎称有生活物资购买渠道,在提前收取货款或定金后将受害人拉黑,该行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财产安全,扰乱了疫情期间经济和社会秩序。

为了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疫情期间以保供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提醒:疫情期间,购买生活物资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居民可下载各大商超或平台的APP,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或根据忻府区物资保障组公布的保供超市、药店、粮油门店名单,联系工作人员购买。

如向私人渠道购买,应坚持货到付款,切勿先行打款;谨慎使用非正规的小平台及小程序,不随便轻信陌生人的转账要求。发现被骗后,应及时保留转账记录和截图,并拨打110报警处理。对借疫情防控之机以保供为名实施的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严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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