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9日讯 昨晚,家家悦(603708.SH)发布公告称,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家家悦于11月17日发布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0,842万元,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实际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羊亭购物广场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家家悦控股拟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家家悦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49元/股(即发行价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其中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893.42万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8,252.07万股(含18,252.07万股)。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分红、股权激励行权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将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预案公告日,家家悦控股直接持有家家悦59.64%的股份,并通过信悦投资间接持有家家悦7.82%的股份,合计持有家家悦67.46%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3,893.42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家家悦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家家悦股份比例将会进一步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家家悦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家家悦表示,公司拟补充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以优化业务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巩固公司行业领先的市场地位。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继续围绕供应链支持门店拓展、多业态协同等进行重点突破,保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家家悦于11月23日公布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飞龙、丁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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