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與家人賭氣離家出走23年,多年來家人遍尋無果,沒想到近日在揭陽的一次酒駕夜查行動中,男子因醉酒駕駛被查,在交警幫助下與闊別23年的家人重逢。

謝某家人給揭陽交警送上錦旗。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介紹,11月19日21時許,揭陽交警在榕城區揭陽大道與漁湖中路交界處開展酒駕夜查行動。在對一輛無號牌摩托車檢查時,發現司機有酒駕嫌疑,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爲9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隨後執勤民警將該車駕駛人張某帶至醒酒室醒酒,並依規對當事人進行進一步的處理。然而在辦理該案件過程中,民警發現當事人的身份存疑。經多次詢問,該男子坦言他並不是張某,而是借用了他人的身份。

爲儘快明確男子的真實身份,辦案民警跟陝西警方取得聯繫,並最終查明該男子爲陝西省安康市市民失蹤多年的兒子謝某,且戶口已經被註銷。隨後,辦案民警在當地警方的幫助下,成功聯繫到男子家人。

原來,今年43歲的謝某在1999年的某一天,因和父親賭氣後,偷拿表哥張某的身份證離家出走到廣東打工,結果在工作上處處碰壁,輾轉於多個城市,因覺得自己在外一事無成,沒有臉面回家,至今已23年未與家人聯繫,並一直冒用表哥的身份生活至今。

消失了23年的兒子,突然有了消息,在視頻聊天中,謝某的父母望着兒子喜極而泣,而謝某看着多年未見的年邁的雙親,也十分動容,彼此訴說着多年的思念之情。

11月22日,謝某家人跨越2000多公里,從陝西奔赴揭陽認親,與謝某相擁而泣,同時也將寫有“失散廿載苦尋親,交警助力得團圓”的錦旗贈予揭陽交警,以表達衷心的感激之情,讓他們找回了失聯20多年的兒子。

找到失聯親人固然高興,但經鑑定,謝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爲80.3mg/100ml,已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法律的懲罰。

根據我國《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是醉酒駕駛。

廣東交警提醒,摩托車同樣屬於機動車,駕駛需考取相應的駕駛證,酒後駕駛摩托車也屬於違法行爲。請駕駛人無論駕駛什麼類型的車輛,都應當杜絕酒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