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張梓桐上海報道 

11月25日,2022全球數商大會在上海開幕,本次大會以“數聯全球、商通未來”爲主題,與會嘉賓圍繞數據要素市場化、數據資產、流通交易等議題展開研討。

2022年1月,國務院印發《“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下文簡稱《規劃》),提出要強化高質量數據要素供給、加速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創新數據要素開發利用機制等三方面工作。而針對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規劃》強調要“鼓勵市場主體探索數據資產定價機制,推動形成數據資產目錄,逐步完善數據定價體系。” 

作爲《規劃》中爲數不多的“從0到1”的領域,數據資產化的未來前景成爲本次數商大會上各方討論的重點,目前我國數據資產現狀如何?數據要素在資產定價過程中面臨着怎樣的挑戰?未來數據要素又將在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中扮演着怎樣的角色?

數據資產化的內涵與挑戰

“數據資產化的核心是產品化。”普華永道中國區域經濟與金融行業主管合夥人張立鈞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時表示,數據要素若想獲得活躍的交易狀態,必須要明確匹配特定的功能與價格,同時與特定主體的特定場景相結合,才能夠爲數據的資產化提供前提基礎。 

而數據要素的流通則爲數據資產定價提供了基礎,張立鈞表示,數據要素的流通與資產定價是相輔相成的關係,普華永道也在與地方政府合作,與各個交易所一起建立起更好的流通機制,以此來不斷完善數據資產定價的相關標準。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現場瞭解到,目前業內一般將數據資產化歸納爲以下幾個階段:——原始數據,數據產品,數據資產以及數據生態。

而在這些階段中,又可以提煉出三個關鍵步驟,即數據的資源化、產品化和資產化。個人的生活,企業的生產,政府的運轉等多個主體所產生的原始數據往往可以爲數據治理公司所採集,並形成相應的數據資源。而數據資源經過確權、計量、估值等步驟可以進一步的變成數據資產。

但在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快速擴張的背景下,數據要素利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不規範的問題也較爲突出,如何進一步激發數據資源價值潛力,也成爲各方關心的問題。

“先不論數據資產,有些部門的數據資源化都還沒有做好。”浙江省大數據交易中心總經理沈旭東在現場表示,目前來看,各地政府的政務公共數據歸集共享已經做的比較好,但在市場化的過程中仍然存在着分級分類水平不夠、數據質量不夠高以及市場化、商業化的數據服務標準與政府內部治理服務標準不一致的問題。這一系列的情況在某種程度上制約了數據資源的價值挖掘以及數據資源的資產化進程

而從企業側來看,數據資產化同樣面臨着許多挑戰。普華永道中國評估與模型諮詢服務合夥人詹睿在現場表示,企業在數據資產化上面臨着意識形態和行動力的雙重矛盾。“一方面,企業普遍認爲數據可以帶來巨大的價值。但另一方面,在現實過程中並非所有的企業都在金字塔的尖端,很多還處於資源化探索的階段。尤其是一些傳統制造業、農業、教育等行業,他們有很多數據,但是他們根本不知道怎樣利用。”

在她看來,各地數據交易所現在面臨的一個普遍問題是交易不活躍,欠活躍。“數據資產化的前提是有一套公允的定價體系,而達到公允定價機制最好的方式是市場化,換言之,要有交易作爲前提,但在沒有一個活躍交易的情況下,數據要素的價值就無法充分體現出來。因此,可以考慮從交易的一方進行破局,比如供給方,通過供給方視角的估值模型,同時考慮消費方的場景應用預期,並通過後期的不斷驗證,以逐漸形成買賣雙方共識的價值體系”。

數據“持有權”成數據確權新共識

事實上,圍繞數據確權的討論也成爲各方推進數據資產化之路上的一大難題。

《規劃》提出,要開展數據確權及定價服務實驗,探索建立數據資產登記制度和數據資產定價規則,試點開展數據權數認定,規範完善數據資產評估服務。 

具體目標方面,《規劃》指出,“到2025年,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達到10%,數據要素市場初步建立。數據確權、定價、交易有序開展,探索建立與數據要素價值和貢獻相適應的收入分配機制,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

針對數據確權,張立鈞認爲,目前來看,個人信息數據在所有權上屬於個人私有,但是當個人與企業,企業與公共部門產生交集的過程中,數據的所有權就變的很難釐清。因此,“暫時擱置圍繞數據所有權的討論”成爲了目前業內針對數據確權的一大思路。

“過多的討論數據屬於哪一個主體並不現實,我們更加關注數據的持有權屬於誰,在這一基礎之上進行收益權的分割確認。”

事實上,國家也在宏觀政策方面對數據確權問題進行了規制引導。今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其中創造性的提出了關於“數據資源的控制權、數據的加工權和數字產品的經營權”三權分治的路徑,爲數據資產化提供了重大的方向和指引。

但在進行數據確權的過程中,健全數據資產評估、登記結算、交易撮合、爭議仲裁等市場運營體系也成爲各方所要堅持的關鍵原則。張立鈞表示,考慮到收益權一般會牽涉到多個主體的利益,因此各方在對收益權進行資產化的過程當中,需要建立一個相對透明的機制,來規避糾紛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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