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察家

凡是參與核酸檢測的機構,都應該得到足夠監督。

近期,核酸檢測質量問題備受社會關注。11月29日召開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指出,今年以來,多地衛生行政部門都在檢測機構的監管當中發現存在一些違法違規的問題,都進行了嚴肅的處罰,有的違法機構和個人還被追究了刑事責任。下一步,將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對於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嚴重違法行爲,將堅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核酸檢測是疫情監測的重要手段,其質量直接關係到疫情處置的準確性和效率。而就在最近,某核酸檢測企業被曝在多地出現核檢業務違規情況,引發了社會熱議。在此背景下,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重申將對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嚴重違法行爲的核酸檢測機構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無疑向外界釋放了積極的治理信號。

核酸檢測機構的准入門檻一直以來就是明確的。但從公開信息來看,核酸檢測機構違規操作的情形,在一些地方還是時有發生。如據相關媒體近日報道,今年以來全國至少已有7地10家核酸檢測機構被立案偵查、通報或處罰。

這表明,一方面,對於核酸檢測機構違規違法行爲的監督與查處工作,一直在進行。但另一方面,我們仍不能低估一些核酸檢測機構違規違法操作的可能性。

從現實來看,無論是核酸檢測機構違規對多管樣本進行混管檢測,還是故意出具虛假檢測報告,都給核酸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帶來了嚴重干擾,直接影響到防疫效率。

因此,對於不同形式的違規違法操作情形,應該建立更具針對性的監督和懲戒機制。如有聲音就建議,應該建立核酸檢測機構“黑名單”制度,只要觸碰規範底線就一票否決,不得再參與核酸檢測業務。同時,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此外,也應該強化對檢測機構的日常監督和信息公示力度。如北京建立了第三方核酸檢測機構月審覈制度,由各區組織專家,每月對轄區全部第三方實驗室在依法執業、核酸檢測質量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審覈,對核酸檢測的機構名單進行公示。這方面的做法不妨更多推廣。

當然,從前一階段所查處的違規違法情況看,對不同類型的核酸檢測機構的監督、規範和懲戒需要一視同仁。凡是參與核酸檢測的機構,都應該得到足夠監督。

當前,全國疫情處於高位,核酸檢測的頻度和規模進一步上升。越是在這個時期,越要嚴把核酸檢測質量關,對於任何違規違法操作都該“零容忍”,做到發現一起、嚴處一起。這關乎防疫效率,也關係到社會對核酸檢測的配合與認同,不容任何討價還價。

□羽木(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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