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礼文

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维护市场“三公”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的内在要求。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上海证监局已作出23个行政处罚决定,涉及6起证券基金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包括1起内幕交易案、2起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或私下接受客户委托、3起公募基金相关违法违规案。

从上海证监局近期处罚的多起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证券基金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行政执法力度,并呈现出全覆盖执法、全链条追责、全力度打击等特征。

具体来看,受处罚的从业人员涉及不同中介机构类型,覆盖证券、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各类机构;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呈现多样化趋势,包括泄露内幕信息、利用他人账号/亲属账户违规炒股、虚假披露基金产品净值等多种类型;在线索发现、追责过程中,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高效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用足用好新证券法赋权

从严打击从业人员违规行为

从业人员炒股是行业“红线”。今年6月,上海证监局首次适用新证券法,对证券从业人员刘某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进行处罚,且处罚力度为各证监局中最高罚没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刘某曾担任上海某证券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权益投资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在2013年至2020年期间,其先后利用他人5个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累计交易金额近147亿元,盈利超过5400万元。刘某行为违反了新证券法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没一罚一”的处罚,合计罚没金额高达1.09亿元。

记者了解到,上述案件中,上海证监局不仅充分发挥新证券法惩戒力和震慑力,切实加大违法成本,还在纪检监察机关对刘某的处理及司法机关对刘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行为惩处过程中积极配合,形成立体化打击合力。

规范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也是上海证监局持续关注的重点监管工作。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基金从业人员齐某控制并使用亲属“田某”的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因事先未向所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齐某构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齐某处以责令改正措施,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有效发挥监管“探头”作用

推动形成崇法守信市场生态

在上海证监局今年处罚的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例中,还出现了虚假披露基金产品净值等新类型。

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上海某公募基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员工韩某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联系人,负责公司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但韩某伪造产品净值、持仓等信息,并将载有虚假信息的40份运作报告向投资者提供,造成公司披露虚假信息,情节严重。

据此,今年8月,因涉及披露虚假信息、未按照合同约定披露定期报告两大严重违规,韩某被给予警告且均处以3万元罚款。

内幕交易一直是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之一。上海证监局充分发挥监管“探头”作用,通过日常监管发现线索,打击行业机构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例如,2020年,身为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经办人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秦某在该上市公司资产重整项目的关键时间节点,将履行工作职责时知悉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两名亲属,后者利用此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为此,秦某被处以50万元罚款,两名亲属被没收违法所得,并被处以50万元罚款。

上海证监局表示,将持续加强上海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管理,通过以案说法、专题学习培训、加大惩戒力度等各种方式,压实证券经营机构合规责任,合理区分各类市场主体和不同岗位人员的职责,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合规守法意识,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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