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禮文

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是維護市場“三公”秩序、營造良好市場生態的內在要求。上海證券報記者瞭解到,今年以來,上海證監局已作出23個行政處罰決定,涉及6起證券基金相關行業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爲,包括1起內幕交易案、2起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或私下接受客戶委託、3起公募基金相關違法違規案。

從上海證監局近期處罰的多起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監管部門不斷加大對證券基金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行政執法力度,並呈現出全覆蓋執法、全鏈條追責、全力度打擊等特徵。

具體來看,受處罰的從業人員涉及不同中介機構類型,覆蓋證券、基金、會計師事務所各類機構;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爲呈現多樣化趨勢,包括泄露內幕信息、利用他人賬號/親屬賬戶違規炒股、虛假披露基金產品淨值等多種類型;在線索發現、追責過程中,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高效聯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切實提高違法成本,充分發揮震懾作用。

用足用好新證券法賦權

從嚴打擊從業人員違規行爲

從業人員炒股是行業“紅線”。今年6月,上海證監局首次適用新證券法,對證券從業人員劉某違規買賣股票行爲進行處罰,且處罰力度爲各證監局中最高罰沒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劉某曾擔任上海某證券公司研究員、投資經理、權益投資部副總監(主持工作),在2013年至2020年期間,其先後利用他人5個賬戶持有、買賣股票,累計交易金額近147億元,盈利超過5400萬元。劉某行爲違反了新證券法關於禁止從業人員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規定,責令劉某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並處以“沒一罰一”的處罰,合計罰沒金額高達1.09億元。

記者瞭解到,上述案件中,上海證監局不僅充分發揮新證券法懲戒力和震懾力,切實加大違法成本,還在紀檢監察機關對劉某的處理及司法機關對劉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犯罪行爲懲處過程中積極配合,形成立體化打擊合力。

規範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行爲,也是上海證監局持續關注的重點監管工作。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間,基金從業人員齊某控制並使用親屬“田某”的證券賬戶進行證券投資,因事先未向所任職的基金管理公司申報,齊某構成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爲。上海證監局依據相關規定,對齊某處以責令改正措施,並處以10萬元罰款。

有效發揮監管“探頭”作用

推動形成崇法守信市場生態

在上海證監局今年處罰的從業人員違法違規案例中,還出現了虛假披露基金產品淨值等新類型。

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間,上海某公募基金公司投資銀行部員工韓某作爲資產管理計劃的客戶聯繫人,負責公司產品的信息披露工作。但韓某僞造產品淨值、持倉等信息,並將載有虛假信息的40份運作報告向投資者提供,造成公司披露虛假信息,情節嚴重。

據此,今年8月,因涉及披露虛假信息、未按照合同約定披露定期報告兩大嚴重違規,韓某被給予警告且均處以3萬元罰款。

內幕交易一直是監管部門嚴厲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爲之一。上海證監局充分發揮監管“探頭”作用,通過日常監管發現線索,打擊行業機構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爲。

例如,2020年,身爲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的經辦人員,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秦某在該上市公司資產重整項目的關鍵時間節點,將履行工作職責時知悉的內幕信息泄露給兩名親屬,後者利用此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爲此,秦某被處以50萬元罰款,兩名親屬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被處以50萬元罰款。

上海證監局表示,將持續加強上海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從業人員管理,通過以案說法、專題學習培訓、加大懲戒力度等各種方式,壓實證券經營機構合規責任,合理區分各類市場主體和不同崗位人員的職責,切實提升從業人員合規守法意識,維護資本市場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推動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場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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