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讀者留言詢問

一直正常使用微信轉賬

但有一天突然跳出提示頁面

要求上傳身份證照片

能輸入嗎?

會不會是釣魚網站?

上海闢謠平臺覈查發現,微信要求用戶上傳身份證照片的做法,在2012年3月5日起施行的《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有明確要求。用戶應當配合,否則會被限制使用部分功能。

但要提醒的是,用戶在使用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機構的轉賬功能時,務必覈實轉賬對象、轉賬原因,切勿隨意向陌生人轉賬或掃描來源不明的鏈接並登錄個人信息,謹防電信詐騙。

微信、支付寶大額收付款需確認身份

據瞭解,該《辦法》所稱的“支付機構”是指依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非金融機構。

也就是說,除了微信、支付寶等公衆熟悉的第三方支付機構,該《辦法》對預付卡機構也有規定。在超過一定金額的交易中,相關支付都會要求用戶留下真實的個人信息。

就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而言,《辦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客戶爲個人客戶的,出現下列情形時,(網絡支付機構)應覈對客戶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個人客戶辦理單筆收付金額人民幣 1 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支付業務的;個人客戶全部賬戶30天內資金雙邊收付金額累計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個人客戶全部賬戶資金餘額連續10天超過人民幣5000元或外幣等值1000美元的;通過取得網上金融產品銷售資質的網絡支付機構買賣金融產品的;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規定既包括單次收付金額,也包括一定期限內的累計金額。這也是爲什麼部分用戶發現,之前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收付款正常卻突然收到身份信息登記要求的原因。

《辦法》對網絡支付的收款賬戶也有規定。第十三條明確,“網絡支付機構在向未開立支付賬戶的客戶辦理支付業務時,如單筆資金收付金額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應在辦理業務前要求客戶登記本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種類、號碼和有效期限,並通過合理手段覈對客戶有效身份證件信息的真實性。”

大量購買預付卡或退卡,

也要確認身份

根據《辦法》,在購買預付卡、向預付卡充值,以及預付卡退款等交易中,也會涉及身份確認。主要場景有:

第十五條:預付卡機構在向購卡人出售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金額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不記名預付卡時,應當識別購卡人身份,登記購卡人身份基本信息,覈對購卡人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購卡人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

代理他人購買記名預付卡的,預付卡機構應採取合理方式確認代理關係的存在,在對被代理人採取前款規定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時,還應當登記代理人身份基本信息,覈對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七條:預付卡機構辦理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金額人民幣1萬元以上不記名預付卡充值業務時,應當識別辦理人員的身份,登記辦理人員身份基本信息,覈對辦理人員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辦理人員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八條:預付卡機構辦理贖回業務時,應當識別贖回人的身份,登記贖回人身份基本信息,覈對贖回人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贖回人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消費者在選購預付卡時,應確認預付卡機構的髮卡資質,理性消費。

支付機構需保護個人信息

公衆應配合相關支付機構,做好身份信息登記。支付機構也要保證個人信息安全。

《辦法》第九條明確要求,“支付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依法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二十九條再次強調,“支付機構應當建立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系統,實時記載操作記錄,防止客戶身份信息和交易記錄的

泄露、損毀和缺失,保證客戶信息和交易數據不被篡改,並及時發現並記錄任何篡改或企圖篡改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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