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法子英與人打羣架,用魚叉捅傷他人,他帶着時年22歲的女友勞榮枝離開江西九江。此前,勞榮枝是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學校的小學教師。

1996年7月,勞榮枝和法子英逃至江西南昌。勞榮枝持偷來的“陳佳”的身份證進入當地舞廳坐檯。

1996年7月28日,勞榮枝將熊某義誘騙至她位於南昌的租住處後,法子英將熊某義殺害,後至熊家實施搶劫殺人,熊某義妻子和三歲女兒也遇害。

1996年7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對該起搶劫、故意殺人案立案偵查,並於同年8月18日發佈通緝令對該案犯罪嫌疑人法子英和勞榮枝進行追逃。

1996年8月後,勞榮枝、法子英二人先後輾轉溫州、黃岩(今台州)、南京、廣州、澳門、北京、杭州、合肥等地,每到一處只停留十來天。

1997年10月,勞榮枝法子英二人逃竄到浙江溫州,並對梁某春和劉某清兩名女子實施搶劫,致二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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