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据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为减轻缴存职工商贷还款压力,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恢复“商转公”业务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恢复“商转公”业务。

针对职工办理商贷银行的不同,《通知》指出,职工可通过直转模式或自筹资金模式两种方式申请“商转公”业务,其中直转模式仅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委托贷款银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行垫资结清商贷,再办理转贷;对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之外的商贷采取自筹资金模式,自筹资金模式需要职工先行自筹资金结清商贷并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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