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林姿辰    每经编辑 梁枭    

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前一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也自12月1日起施行。药品零售行业迎来强监管时代。

虽然目前OTC(非处方药)药品仍为O2O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在国家推进处方外流、网售处方药、双通道政策的背景下,自2020年底以来,处方药占比持续上升。截至2022年9月,处方药占整体医药电商O2O市场的比例达34%。

那么,针对新规明确处方药网售规则,业内人士如何看待?在头部医药电商领先、线下零售药房开拓互联网业务的当下,《办法》可能会引发哪些市场变化?

“处方”一词出现31次,处方过审前不得展示药品说明书

整体来看,《办法》共6章42条,除总则和附则外,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四章明确了药品经营企业主体和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的责任。

其中,对处方药的网络销售管理是一大亮点。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处方”二字在《办法》中共出现31次,除了“平台管理”章节中提及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并实施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等管理制度,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处方审核等行为进行管理外,其余28次均出现在“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章节。

在药物展示上,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在每个药品展示页面下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

在处方药展示方面,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区分展示,并在相关网页上显著标示处方药、非处方药。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

对于电子处方,《办法》提到,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

第三方平台承接电子处方的,应当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签订协议。药品网络零售企业接收的处方为纸质处方影印版本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处方重复使用。

此外,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还应当保存处方、在线药学服务等记录。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

处方药网售占比持续提升,《办法》有望进一步改善合规性

近两年来,医药电商O2O(线上到线下)市场发展迅猛,无论是购药群体、销售规模,还是药物结构都有很大变化。

阿里健康研究院联合中康科技于今年9月发布的《2022线上用药趋势白皮书》显示,阿里健康大药房的线上购药人群中,女性占到六成,中青年消费者居多,而Z世代和50岁以上人群以近七成增长率领跑其他人群,成为线上购药“新生力量”。

其中,Z世代健康问题以皮肤、睡眠、用眼等轻症为主,他们很多情况下会选择线上问诊和线上购药,95%的Z世代在线上购药前爱读其他用户的评论;而83%的50岁以上人群“有多元的药品需求,希望一站式满足”。

新用户涌入也带动了药物网络销售规模的增长。根据中国医药电商O2O市场分析(9月数据),2021年以来,中康CMH统计范围内的101城市总体(O2O市场)占线下市场比例已从年初2%提高至5%,2022年9月同比增速较8月有所下降,总体仍保持高增长趋势。

从药物结构看,中康CMH统计的医药电商O2O市场数据显示,OTC药品仍为O2O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2022年三季度合计占比约47%;在国家推进处方外流、网售处方药、双通道政策的背景下,自2020年底以来,处方药占O2O药品零售市场占比持续上升。截至2022年9月,处方药市场占整体医药电商O2O市场比例达34%。

处方药网售向上增长的同时也滋生了许多乱象。12月1日下午,CIC灼识咨询合伙人王文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网络处方药零售方面较为常见的不合规现象主要集中在先药后方、处方审核不严和一方多用。

王文华认为,此次新规对于网售处方药有了更为细致、明确的规定,预期将进一步改善网络平台处方药销售方面的合规性。新规仅对于市场中过往销售处方药不合规的企业予以规范,督促整体行业规范化处方药销售行为,本身仍是在配合国家逐步放开处方药网络零售的趋势。

头部线下药房具有处方药网售优势,未来或是核心竞争群体

从2018年征求意见稿算起,《办法》已酝酿多年,业内多数企业对其影响早有预期,并就药品质量管理问题采取了相关举措。

12月1日,阿里健康(HK00241,股价6.61港元,市值893.68亿港元)方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长期以来,阿里健康对平台商家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有严格的准入资质,在行业中率先搭建“安全用药系统”,对用药风险进行智能监测分析与提醒。不仅如此,还与多家互联网医院开展合作,数千名医生在线为患者复诊开方,3000名以上的药师提供审方和相关药事服务。

但与几年前不同的是,目前市场上除了阿里健康等医药电商,益丰药房(SH603939,股价67.02元,市值483.69亿)、一心堂(SZ002727,股价36元,市值214.59亿元)、大参林(SH603233,股价43.7元,市值414.76亿元)等传统医药零售企业也开始扩展互联网业务板块,是《办法》施行的影响对象。

王文华表示,就处方药销售而言,头部线下零售药房企业通常具有超过十年的门店药师处方审核经验,在符合监管规定与保障购药流程合规性方面有着相较电商企业更为充足的管理经验,在开拓互联网业务的过程中亦可受益于已有人员团队与现有管理模式,快速适应药物销售相关的监管要求。

就未来发展趋势而言,全国头部线下零售药房企业近几年均在快速布局B2C和O2O电商业务,并实现了高速业绩增长,预计未来将成为互联网医药零售领域的核心竞争群体之一。但短期内可能仍难以打破以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巨头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的竞争格局。

未来,互联网医药零售市场的竞争将是多维度的,如企业认知度带来的流量与获客能力,企业在慢病药、肿瘤药等处方药销售方面的合规性与产品SKU(最小存货单位)广度,线上+线下布局带来的地区配送可及性与时效性,以及涵盖线上问诊、健康管理、慢病随访等相关服务形成的闭环商业模式等。

从监管层面来看,《办法》并非完美,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渐细化。12月1日,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具备竞争能力的头部企业普遍希望在有法可依的市场上(参与)竞争,但就目前的《办法》内容看,其中还有很多条目不是特别清晰和明确,可能会导致全国不同地方监管的尺度不同。随着《办法》实施推进,未来或需要再进一步说明。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21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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