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爾街日報》,當地時間12月1日,谷歌公司發言人表示,將對歐盟第二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基本維持了對該公司超過40億歐元罰款的原判,理由是該公司涉嫌濫用其安卓操作系統的市場主導地位。

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今年9月宣佈2018年最初裁決中的一個要素無效,將總罰款從近43.4億歐元減少約5%至41.3億歐元。該裁決指谷歌通過向製造商支付收入分成以獨家預裝谷歌搜索引擎,違反了競爭法。

谷歌發言人表示,安卓系統爲大家創造了更多而不是更少選擇,並支持歐洲和世界各地成千上萬的成功企業。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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