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12月2日,北京市教委等十部門發佈《北京市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實施方案》,其中指出,完善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

詳情如下:

北京市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實施方案

爲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特別是關於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印發〈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2021—2025年)》《首都教育現代化2035》要求,着力推動教師教育振興發展,努力造就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下同)教師隊伍,爲加快實現北京市基礎教育高水平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師資保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爲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爲根本遵循,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把教師隊伍建設作爲基礎工作來抓,全面加強黨對教師隊伍建設的領導,把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放在首要位置,全面加強中小學教師思想政治建設和全方位全過程師德養成。服務教育高質量發展要求,構建開放、協同、聯動的高水平教師教育體系,健全完善的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加強高質量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師數量、素質、結構協調發展,教師隊伍管理服務水平顯著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師德修養、教育教學能力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顯著加強,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育教學水平明顯提升,尊師重教蔚然成風,廣大教師在崗位上有幸福感、事業上有成就感、社會上有榮譽感。教師成爲讓人羨慕的職業,廣大教師安心從教、熱心從教、舒心從教、靜心從教的良好局面全面形成,爲構建高質量教育體系奠定堅實的師資基礎。

二、落實措施

(一)加強中小學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全面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

1.全面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堅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強化思想鑄魂,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融入教師培養培訓課程,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作爲首要必修課程,開展常態化的學習教育,引導廣大教師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四個相統一”,爭做“四有”好老師,當好“四個引路人”,努力做精於“傳道授業解惑”的“經師”和“人師”的統一者。強化價值導向,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方案》《北京市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方案》,大力開展“四史”特別是黨史學習教育,加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引導廣大師範生、教師準確理解和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立和堅持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強化黨建引領,加強教師教育院校黨組織和團組織建設,全面實行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加強教師黨支部和黨員隊伍建設,做好在優秀師範生、中小學教師中發展黨員、團員工作,充分發揮教師黨支部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和宣傳引導凝聚師生的戰鬥堡壘作用,充分發揮黨員教師的先鋒模範作用。(任務分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宣傳部)

2.全面提升教師師德素養。深入落實新時代北京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師德考覈辦法和違反職業道德行爲處理辦法,紮實推進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落地見效。將師德教育貫穿於教師教育的全過程,常態化推進師德培育涵養,創新師德教育方式,通過榜樣引領、情景體驗、實踐教育、師生互動等形式,激發教師涵養師德的內生動力。完善教師榮譽表彰制度,加大優秀教師典型表彰宣傳力度,建立新教師入職宣誓制度和教師師德承諾制度,增強教師的職業榮譽感、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將師德師風建設貫穿教師管理全過程,在教師資格認定、公開招聘、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年度考覈、推優評先、表彰獎勵等工作中嚴格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各區各校建立健全師德違規查處通報和報告制度,設立北京市師德失範曝光平臺,持續開展違反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典型案例通報,提高警示教育實效性。推動建立教師誠信記錄目錄清單,制定教師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將教師嚴重失信行爲記入誠信檔案,對存在嚴重不良行爲的依法實行行業禁入。強化教師法治教育,提高全體教師的法治素養,增強法律意識,提升依法執教和規範執教能力。推進師德師風基地建設,推動師德師風建設模式探索、方法創新,發揮引領示範作用。(任務分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全面提高教師培養培訓質量,整體提升中小學教師教書育人能力素質

3.重點建設好市屬師範院校。支持市屬師範院校深化綜合改革,積極申報國家師範教育基地,構建師範院校爲主體、高水平綜合大學參與、教師發展機構爲紐帶、優質中小學爲實踐基地的開放、協同、聯動的現代教師教育體系;加強師範生專業能力發展中心建設和師範專業建設,深化教師教育改革,推進教師教育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建立教師教育協同創新平臺,推動優質課程資源共享、學科建設經驗分享、教育科研課題共同研究,整體提升我市教師教育的辦學水平。落實師範類“雙一流”建設評價機制,切實推動師範院校把辦好師範教育作爲第一職責,將培養合格教師作爲主要考覈指標,推動師範專業特色發展、追求卓越。進一步發揮師範院校在師範生培養中的主體作用,發揮教師培養的示範引領作用。(任務分工: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屬師範院校)

4.構建開放靈活的教師培養體系。根據實際需要,增加相關院校師範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支持相關院校增設相關學科教育專業(師範),擴大師範生的培養規模。辦好一批院校學前教育專業,擴大大專及以上層次幼兒園教師培養規模。支持相關院校擴大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加大特殊教育領域教育碩士培養力度。支持相關院校爲鄉村學校定向培養全科型鄉村教師。積極爭取增加一批教育碩士、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引導鼓勵有關高校擴大教育碩士和教育博士招生規模。支持一批有基礎的高水平綜合大學成立教師教育學院,設立師範專業,開展教師教育,創新教師培養形態,重點培養教育碩士,適度培養教育博士,造就高素質複合型教師,推動師範人才培養質量提升。支持相關院校在教育科學研究、教師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師範人才培養和基礎教育服務等領域開展合作。(任務分工:市教委、相關高校和職業院校)

5.實施高素質教師人才培育計劃。推動本科和教育碩士研究生階段整體設計、分段考覈、連續培養的一體化卓越中學教師培養模式改革,推進高素質複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推進相關院校師範生和相關學科教育專業(師範)畢業生攻讀本校研究生工作,相關院校加強履約跟蹤管理。支持農村學校優秀教師積極報考國家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支持中小學優秀教師學習深造,積極報考教育碩士、教育博士,提升學歷水平。適應基礎教育改革發展,遵循教師成長規律,改革師範院校課程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手段,強化教育實踐環節,提高師範生培養質量。組織優秀教師校長積極參與新週期名師名校長領航計劃,培養造就一批引領教育改革發展、輻射帶動區域教師素質能力提升的教育家。(任務分工:市教委、市財政局)

6.積極參與國家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市政府統籌,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高校、教師發展機構、中小學等協同,全市開展並積極參與國家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內容包括師範生培養、教師專業發展、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等。總結試點經驗,加快構建現代教師隊伍治理體系,提升教育教學水平。(任務分工: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7.深化精準培訓改革。聚焦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理念、要求和教育教學方法變革,以現代信息技術賦能教師課堂教學提質增效爲重點,充分發揮名師名校長輻射帶動作用,高質量推進教育家型校長教師涵養、名師名校長領航工程、名師名校長髮展工程、特級教師和特級校長工作室等市級高端培訓項目,開展北京市“雙減”背景下中小學幹部教師能力提升全員培訓、中小學思政課教師全員培訓,示範引領各區教師全員培訓開展,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科學、心理健康教育等學科教師培訓。實施中小學教師開放型在線研修計劃,通過組織全市中小學市級及以上骨幹教師“走網”的方式面向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普通教師開展多種形式的在線研修。優化培訓內容、打造高水平課程資源,建立完善自主選學機制和精準幫扶機制,創新線上線下混合式研修模式,提升中小學教師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和科學素養。(任務分工:市教委、市財政局)

(三)深化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改革,激發教師活力

8.優化教職工編制配置。切實落實關於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有關政策精神,市、區機構編制部門要統籌區域事業單位編制資源,加大內部挖潛和購買服務力度,盤活事業編制存量,優化編制結構,向教師隊伍傾斜,優先保障中小學教育發展需要。建立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區級機構編制部門會同財政和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生源變化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按照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和相關政策要求,覈定區域內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教育行政部門在覈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按照在校生規模、班額等情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城鎮化進程和中高考綜合改革的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數,實行學區內、教育集團內(跨學段)統籌配置,加強人員和編制的動態調整,不斷提高使用效益。推進教育部門所屬公辦幼兒園按照基礎編制和人員額度相結合的方式覈定教職工配備,配足配齊幼兒園教職工,完善配套政策,積極探索全面實行人員額度管理方式。(任務分工:市委編辦、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9.進一步完善教師資格制度。改革師範專業的招生方式,將師範專業納入提前批次招生,在招生過程中應增加面試、教師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環節,擇優選拔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潛質,有志於長期從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嚴格落實師範生、教育類研究生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強化師範畢業生思想政治考察,健全標準、程序,把好第一道關口。嚴把教師入口關,教師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持教師資格證上崗任教。建立教師資格認定和教職員工准入查詢制度,依法實行行業禁入。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制度改革。建立中小學教師退出機制,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的,依法依規依程序撤銷教師資格、清理退出教師隊伍。(任務分工: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0.優化義務教育教師資源配置。加大藝術、體育、美育、勞動、科學、信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等緊缺學科教師補充力度。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動學區、教育集團和城鄉學校共同體改革覆蓋區域內所有中小學校,深化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交流輪換、骨幹教師均衡配置、普通教師按需輪崗,拓展優秀校長和高質量教師基本公共服務範圍,確保學生的實際獲得、教師成長、學校服務水平和優質均衡發展水平得到同步整體提升;完善交流輪崗激勵機制,將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參與交流輪崗和工作績效做爲校長職級和教師職稱晉升、骨幹教師評選、評優評先等方面工作必要條件,在績效工資分配中予以適當傾斜。持續實施中學教師開放型在線輔導計劃,組織全市中學在職在崗的中級及以上職稱教師爲初中學生提供在線輔導答疑服務。(任務分工: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11.深化教師職務評審和崗位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價標準和方式,建立符合各級各類教師崗位特點的考覈評價指標體系和考覈評價機制,堅持德才兼備、全面考覈,突出教育教學成效和實際貢獻,重點評價其對學生髮展核心素養的理解,對課程標準、學業質量標準的執行,教育教學的方法和效果,一線實踐經歷等,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將具有教師資格的專職黨務幹部納入職稱晉升參評範圍,符合申報條件的,可參評德育、教育教學管理等專業職稱。對長期在鄉村學校工作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可按規定“定向評價、定向使用”,中高級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完善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度,促進校長隊伍專業化建設。落實國家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動態調整中、高級崗位結構比例。教育行政部門在人力社保部門覈定的崗位總量內,按照實際需要將崗位打包分配到各學區(教育集團),實行集中管理,由各學區(教育集團)統籌具體分配到各學校,並報同級人力社保部門備案。進一步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具備條件的學校在崗位結構比例範圍內依據標準自主評聘中、初級職稱和崗位,按照管理權限推薦或聘用高級職稱和崗位,進一步探索具備條件的學校在崗位結構比例範圍內自主評聘高級職稱和崗位。(任務分工: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2.深化教師考覈評價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教師評價制度和標準,建立符合各級各類教師崗位特點的考覈評價指標體系和考覈評價機制,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爲教師評價第一標準,堅持全面考覈,突出教育教學成效和實際貢獻,把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爲評價教師的基本要求,引導教師上好每一節課、關愛每一個學生。落實中小學教師家訪制度,將家校聯繫情況納入教師考覈。探索建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述評制度,任課教師每學期須對每個學生進行學業述評,述評情況納入教師考覈內容。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考覈辦法,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向班主任、骨幹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傾斜,鼓勵支持中小學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和教育綜合改革。加強聘後管理,激發教師的工作活力。完善相關政策,防止形式主義的考覈檢查干擾正常教學。不簡單用升學率、學生考試成績等評價中小學教師。完善骨幹教師評選制度和考覈評價辦法,督促提高素質能力。(任務分工: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3.完善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完善中小學教師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中小學教師工資與公務員工資同步調整聯動機制,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本地區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健全和完善績效工資激勵機制,優化績效工資結構,突出崗位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結構中的權重,有效體現教師所聘崗位、承擔責任、工作量和工作績效。持續實施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政策,優化實施辦法和補助標準。落實好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及時足額髮放,提升非在編教師的工資待遇,縮小與在編教師的差距,民辦幼兒園參照公辦幼兒園合理確定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加強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解決教師隊伍住房困難問題。探索建立教師住房納入區級人才住房保障機制,促進高質量人才隊伍建設。(任務分工: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

14.提升教師心理健康素質。加強心理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每所中小學至少要配備1名專業化的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區級教研機構要配備專業化的心理教研員;成立中小學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強化專家智庫作用發揮,依託專業力量開展中小學教師心理研究,加強對教師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導,促進教師心理健康工作科學化發展。要把教師心理健康教育作爲教師教育和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方面,開展心理健康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幫助教師掌握釋放壓力的方法,學會心理調適,增強應對能力,有效地提高教師心理健康水平和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推進中小學教師減負,在全社會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探索建立北京市中小學教師心理諮詢服務平臺,有條件的學校可設立教師心理諮詢室,爲教師提供及時有效的、規範專業的心理健康指導與服務;探索建立教師心理健康狀況和職業幸福感的監測與評估機制,指導、幫助教師以積極、樂觀的心態對待學生,引導廣大教師保持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態,安心從教、熱心從教、舒心從教、靜心從教,努力提升教師職業幸福感。(任務分工:市教委)

15.推進教師隊伍建設信息化。完善北京市教師管理服務平臺門戶,通過業務系統集約化管理,實現教師統一認證一鍵登錄全部平臺,提升管理服務支撐功能。完善教師管理信息系統,不斷提升每一名教師信息的精準性,建設北京市教育大數據平臺教師隊伍大數據分析與教師資格認定一網通辦、培訓管理、職稱評審、評優評選等相關應用場景,爲教師隊伍建設提供信息化決策和便捷化服務支撐。加強信息系統安全防護,確保教師信息安全。落實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試點行動,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師管理優化、教育教學方法創新、教師培養培訓改革等途徑,推動教師主動適應人工智能新技術變革,積極有效開展教育教學。(任務分工:市教委)

三、實施保障

16.組織保障。在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市教育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動各相關部門和高校落實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各項政策。教育、宣傳、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社保、住房城鄉建設、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積極推進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有關工作。各區、各相關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要制定實施辦法,全面落實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任務。要加強宣傳引導,深入細緻地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市、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實施情況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加強督導檢查並強化督導結果運用。(任務分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相關高校和職業院校)

17.經費保障。市、區兩級財政共同支持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實施,優化支出結構,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爲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加大對師範院校支持力度,適時提高師範專業生均撥款標準,重點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提高教師待遇保障。嚴格落實經費監管制度,規範經費使用,確保資金使用效益。(任務分工:市財政局)

18.資源保障。建立健全市、區、校三級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建設好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加強市、區級教師培訓(研修)機構及培訓者、教研員隊伍建設,建設一批教師發展示範基地校。鼓勵中小學校充分整合新技術資源,支持教師掌握和運用新技術,不斷更新教育理念、變革教學形態、創新教學方式、提升教學效益,引領未來教育新潮流。(任務分工: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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