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徐倩宜 北京報道

近年來,在數字經濟的高速發展下,以電信網絡詐騙爲代表的新型網絡犯罪愈發猖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作爲一部專門立法,該法明確提出金融治理相關條例,並對銀行業等金融機構提出了反詐責任及要求。

這將對金融行業產生哪些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將面臨哪些挑戰,又能如何有效應對?

金融機構反詐挑戰不斷加劇

作爲電信網絡詐騙的最後一環,賬戶開立及資金轉移的環節難免涉及金融機構。因此,銀行等金融機構成爲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的重要執行者。

相關數據統計,2021年前三季度涉賭涉詐收款銀行卡達609388張。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明確對金融機構提出了加強開戶覈驗、企業信息共享、交易異常監測等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各項工作中將能規範權責、“有法可依”,從而在防控非法資金轉移中更好地起到“過濾器”和“安全閥”的作用,去維護人民羣衆的財產安全。另一方面,更是明確了金融機構的主體責任,其實也是對銀行的反詐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實際上,銀行業開展反詐工作由來已久。

業內相關人士表示,目前,銀行金融機構已綜合客戶、賬戶等多維度風險特徵,構建了風險賬戶分級分類管理體系,從資金出口角度主動防禦,按分級進行限額管控。

與此同時,結合《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相關要求,持續健全防範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

當下,監管要求與數字欺詐風險雙雙加速的壓力下,銀行的反詐工作也面臨越來越多挑戰:

第一,數據體系治理有待提升。銀行卡賬客相關信息龐大且分散在各個業務系統中,數據信息的共享及複用存在壁壘,缺少統一的風險知識庫以及針對反詐主體的客戶畫像數據。

第二,技術手段有待提升。針對電詐行爲,單純基於專家規則、設備指紋等傳統風控方式,難以將欺詐風險做到有效、實時的高精準識別。

與此同時,由於風險識別預警多、工作量巨大,欺詐案件標籤數量不足以支撐模型訓練;模型生命週期也較短,欺詐手段層出不窮,攻防對抗存在於整個業務鏈路,欺詐客戶羣分佈、數據分佈的變化對模型本身也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波動和偏移。

第三,缺乏反詐風險防控的長效機制。面對涉詐風險的動態變化、持續迭代的高科技欺詐手段,銀行需全面落實監管規定,建立健全、可持續運營的反詐風控長效機制。

金融機構可通過“雙視角”構建電信詐騙體系防禦體系

全民反詐的背後,是數字時代風險對當下的法治安全與公民利益的挑戰。

同盾科技智能業務安全與風控部總監閱微表示,面對欺詐形式與技術的不斷更新,金融機構要從受害者和欺詐者雙視角來構建電信詐騙的防禦體系。通過打造全行級多場景的反詐智能決策平臺,快速穩定實現毫秒級欺詐風險決策,並通過界面化、圖形化快速實現策略及模型的部署,第一時間感知風險態勢、及時預警。該平臺也可對決策效果進行量化分析,進而實現策略運營智能化。

此外,閱微還指出,銀行在打造反詐防禦體系的同時也要平衡好客戶體驗。

他表示,銀行需要根據不同渠道特點、業務和風險類型對涉及電詐的異常交易事件採取實時預警、無感認證、實時增強認證等分級干預處置措施,全面優化客戶體驗。

隨着《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不斷落實,銀行業還需進一步完善相關機制:一是建立跨機構開戶數量覈驗機制和風險信息共享機制。二是藉助外部共享數據,進一步完善異常賬戶、可疑交易等大數據風控模型。三是警銀聯動,配合公安部門建立完善電信網絡詐騙涉案資金即時查詢、緊急止付、快速凍結、及時解凍和資金返還制度、程序和救濟措施。

面對層出不窮的電信網絡詐騙新型作案手段和持續性的賬戶合規管控及資金鍊路治理壓力,科技企業也需持續發揮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技術作用,與金融機構共同提升全行業反詐技術能力,更好防範與治理傳統及新型的電信網絡詐騙形式。

(作者:徐倩宜 編輯:李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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