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羅茂林)12月2日下午,網易旗下知名遊戲《我的世界》官方發佈消息稱,《我的世界》訴《迷你世界》抄襲一案終審獲勝。

據悉,日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廣州網易公司、上海網之易公司訴深圳迷你玩公司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深圳迷你玩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刪除遊戲中230個侵權元素,並賠償網易公司5000萬元。

據瞭解,這也是國內遊戲侵權糾紛案件最高判賠數額。

公開資料顯示,《我的世界》(《Minecraft》)是一款由瑞典Mojang公司於2009年開發的沙盒類遊戲。2016年5月,網易公司宣佈獲得該遊戲在中國區域的獨家運營權。然而就在同月,深圳迷你玩公司在手機安卓端上線《迷你世界》,其後又陸續上線手機ios版及電腦版。而後者在畫風與玩法上與《我的世界》高度相似。

對此,2019年,網易公司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迷你世界》多個遊戲核心基本元素抄襲《我的世界》,兩者遊戲整體畫面高度相似,構成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深圳中院一審認定《迷你世界》構成著作權侵權,判令迷你玩公司刪除侵權元素及賠償網易公司2113萬餘元。隨後,雙方均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

經廣東省高院審理後認爲,兩款遊戲整體畫面構成類電作品,即新著作權法的“視聽作品”,但兩者的相似之處在於遊戲元素設計而非遊戲畫面,因此駁回網易公司關於著作權侵權的訴請。

同時法院認爲,《迷你世界》與《我的世界》在玩法規則上高度相似,在遊戲元素細節上諸多重合,已經超出合理借鑑的界限。迷你玩公司通過抄襲遊戲元素設計的方式,直接攫取了他人智力成果中關鍵、核心的個性化商業價值,以不當獲取他人經營利益爲手段來搶奪商業機會,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賠償數額的確定上,法院認爲迷你玩公司作爲侵權方,理應掌握經營所得相關數據,卻無正當理由拒絕向法院提供,應當承擔不利推定的法律後果。根據第三方平臺顯示的《迷你世界》下載量、收入數據等優勢證據,綜合多種方法計算均顯示迷你玩公司侵權獲利遠超網易公司訴請的5000萬元賠償數額,遂全額支持其賠償訴請。

對於此次判決,網易方面表示,遊戲作爲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年輕一代的創作者們更是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核心。越來越多的年輕創作者加入《我的世界》,諸多奇思妙想讓世界變得豐富多彩並被更多人看到。年輕創作者是這個世界的未來,給予他們最有力的支持與保護,是《我的世界》始終的堅持與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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