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養老的時代正在加速到來。

2022年4月20日,《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重磅落地,我國正式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11月4日,五部門聯合發佈《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對個人參與養老金的流程、資金賬戶管理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標誌着個人養老金業務正式落地。這一天,《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等配套政策也相繼發佈。

隨後半個月,首批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機構名單、首批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產品和銷售機構名錄以及首批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名單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相繼推出,個人養老金制度進入實質性落地階段。11月25日,個人養老金制度啓動實施,包含北京、上海、廣州等36個城市可率先通過商業銀行等渠道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11月28日,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正式開售,吹響了養老第三支柱的號角。

從頂層設計出臺到實施細則落地,僅僅7個多月,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推進可謂神速。這既是自上而下的戰略推動,也有自下而上的市場需求推動的結果。

個人養老金又被稱爲養老第三支柱,與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第二支柱)共同組成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三大支柱”。早在1991年,國家便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推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養老重任。

時至今日,我國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體系仍在完善中。在此過程中,國家也曾就“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進行過探索。2018年,保險行業在監管指導下試點了同樣具有稅收優惠的稅優養老險。不過,由於稅優政策力度小,發展規模有限。

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養老金三支柱結構不平衡問題凸顯。第一支柱獨大,第二支柱發展緩慢,第三支柱尚處萌芽階段。據人社部數據,截至2021年末,我國養老金第一支柱佔比65.76%,第二支柱佔比34.23%,第三支柱佔比僅爲0.01%。養老第一支柱壓力漸顯,發展養老體系第三支柱刻不容緩。

如今,個人養老金制度啓動實施,昭示着我國第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正在不斷提速。申萬宏源證券研報顯示,對應當前個人養老金每年繳納1.2萬元/人,城鎮居民參與率提升15%-20%,2030年預計個人養老金有望迎來1.8萬億-3.1萬億元的市場。

面對萬億規模個人養老金新藍海,各大金融機構爭相入局,呈現“多點開花”的新勢頭。目前,23家銀行和11家理財公司獲批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16家商業銀行、14家證券公司、7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共37家機構獲得個人養老金首批基金的銷售資格。與此同時,40家基金公司129只養老基金產品、6家保險公司的7款保險產品進入個人養老金賽道。個人養老金市場爭奪戰已悄然打響。

實際上,各大金融機構對個人養老金業務蓄謀已久。從時間上來看,最先將產品“養老化”的是保險公司。自2018年4月銀保監會啓動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以來,已有23家保險公司經營稅延養老保險,累計保費收入逾6億元。爲推動商業養老保險加快發展,2021年5月,銀保監會推出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試點。目前,試點機構已從最初的6家擴容至15家。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末,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承保保單合計19.6萬件,累計保費22億元,並且呈現出快速增長的趨勢。

緊隨其後的是基金公司。2018年8月,公募基金也開啓了養老金第三支柱建設,包括廣發基金、華夏基金、博時基金在內的14家公募基金公司的14只養老目標基金首次獲批。至11月4日,養老目標FOF繼續擴容,包括永贏基金、英大基金、易方達基金在內的13家公司報送的14只養老目標FOF獲批。據wind數據,截至11月30日,全市場共有206只養老目標基金,其中11只基金仍處於募集期,已成立的養老目標基金整體規模約爲947.51億元。

相比於保險公司、基金公司而言,銀行及其理財子公司起步偏晚,但發展勢頭卻毫不遜色。2021年9月,四地四機構進行銀行養老理財產品試點。2022年3月,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已拓展至十地十機構。據Wind數據,截至11月30日,10家試點理財子公司已發行的養老理財產品存續數量合計50只,發行規模近千億元。

從養老供給端市場來看,各類金融機構參與個人養老金融業務各有優勢。銀行(含銀行理財子公司)自開戶起就將全流程地參與進個人養老金業務中,扮演入口角色,依託理財子公司,能不斷拓展和提升自身資產配置能力,渠道優勢凸顯;公募基金的優勢是宏觀策略研究和二級市場的投資能力,因此從整體投資收益來說,公募基金會略勝一籌;保險(含保險資管)以養老保險產品作爲核心,可以圍繞產品繳納端和支付端打造更大的服務生態,形成“大養老”生態圈優勢。

久久爲功,善作善成。從國內外養老金髮展的歷程來看,個人養老金市場從起步到壯大還需要較長時間。未來,各金融機構該如何發揮在個人養老金融領域的優勢,推動行業健康發展,將成爲養老新時代下的重要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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