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日電(記者吳雨)爲進一步擴大金融市場雙向開放,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2日聯合對外公佈通知,完善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要求,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在境內債券市場融資。

據介紹,當日公佈的《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統一了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熊貓債資金登記、賬戶開立、資金匯兌及使用、統計監測等管理規則。同時,通知規範了登記及賬戶開立流程,熊貓債發行前在銀行辦理登記,允許分期發行中首期登記開戶、後續發行後逐次報送發行信息,並可共用一個發債專戶。

此外,通知完善了熊貓債外匯風險管理,境外機構可與境內金融機構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管理匯率風險。通知還明確發債募集資金可留存境內,也可匯往境外使用。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