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網站12月2日消息,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業內專家表示,《通知》完善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以下簡稱熊貓債)資金管理要求,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在境內債券市場融資。

明確發債募集資金

可留境內也可匯境外

根據《通知》,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是指境外機構依據《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經監管部門覈准、註冊或備案等,在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等公開或非公開發行債券的行爲。

《通知》表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依法對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涉及的賬戶、資金收付及匯兌等實施監督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實行登記管理。

“《通知》對熊貓債統一了管理規定、完善了制度框架,並在登記、專戶、資金使用、匯兌、還本付息、統計監測等方面訂立了劃一的管理細則。”仲量聯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部總監龐溟介紹。

具體而言,《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四方面:一是統一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熊貓債資金登記、賬戶開立、資金匯兌及使用、統計監測等管理規則。二是規範登記及賬戶開立流程,熊貓債發行前在銀行辦理登記,允許分期發行中首期登記開戶、後續發行後逐次報送發行信息,並可共用一個發債專戶。三是完善熊貓債外匯風險管理,境外機構可與境內金融機構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管理匯率風險。四是明確發債募集資金可留存境內,也可匯往境外使用。

促進我國債市參與主體多元化

業內專家表示,《通知》旨在統一規範熊貓債資金管理,促進熊貓債市場健康發展。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看來,《通知》的發佈有助於提升我國債券市場吸引力,促進債券市場參與主體多元化,同時,不斷提升我國債券市場國際化水平。“人民幣債券市場雙向對外開放,也有助於推動人民幣國際化。”他說。

龐溟表示,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支持、制度配套和規則細化,逐步掃清在熊貓債市場漸進式發展道路上的的障礙和技術性問題,有利於促進發行主體和投資者的多元化、推動債券市場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同時,也有利於擴大熊貓債市場規模、更好地滿足機構和投資者對人民幣資產的組合配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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