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國集團(G7)和澳大利亞週五表示,他們已同意將俄羅斯海運原油的價格上限定爲每桶60美元。週五早些時候,在取得波蘭同意後,歐盟27個成員國已就對俄油設置每桶60美元的價格上限達成一致。

根據達成的價格上限機制,若俄油售價超過每桶60美元的門檻,將禁止爲俄油運輸提供保險、金融等服務。歐盟表示,協議仍需經過書面程序正式批准,相關細節將於4日公佈。此外,歐盟各成員國還達成了一個包括允許每兩個月修訂一次價格的機制,以及確保任何重新設定的油價上限應至少比平均市場價格低5%的調整機制。

歐盟同時將設置45天的過渡期,之後再引入價格上限。過渡期將適用於在12月5日之前裝載的石油,即石油制裁將開始生效的日期,並且這些石油應當在1月19日之前卸載。此外,如果未來石油價格上限發生任何變化,都需要有90天的過渡期。

G7和澳大利亞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價格上限將於12月5日或此後不久生效。他們表示,任何對價格上限的修訂都將包括某種形式的豁免,以允許在價格上限變動之前達成合規交易。他們還在聲明中表示:“價格上限機制也可能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以確保價格上限的有效性。”目前還不清楚可能採取的進一步行動。

此前有報道稱,G7計劃將俄油價格上限設定在每桶65美元—70美元區間。有分析指出,G7的目標是與歐盟同步批准該價格上限,這樣就可以憑藉西方在全球航運、金融、保險領域的優勢地位,支配俄油銷售條款,對“俄油”的全球買家施加影響。通過實施價格上限,G7和歐盟將可以在保持俄油在全球市場上供應的同時打壓俄羅斯的原油收入,並且平抑全球能源價格以減緩其國內居高不下的通脹。

不過,歐盟各國對於將價格上限設在何種水平存在分歧。俄油的生產成本在每桶20美元左右。波蘭、立陶宛和愛沙尼亞認爲,每桶65美元-70美元將使俄羅斯獲得過高的利潤。而塞浦路斯、希臘和馬耳他這些擁有龐大航運業、且最容易因俄油出口受限而蒙受損失的國家則認爲這一價格上限水平太低,並要求對其業務損失進行補償,否則需要更多時間進行調整。

對於歐盟與G7達成的價格上限,俄羅斯國家杜馬(議會下院)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席斯盧茨基對媒體表示,歐盟這項舉措將危及自身的能源安全,而且違反了市場法律法規

油價將受何影響?

分析認爲,每桶60美元的上限價格旨在限制俄羅斯石油出口收入的同時,不減少俄羅斯石油在全球市場上的供應量。此外,美國財政部助理部長Elizabeth Rosenberg也指出,每桶60美元的價格是綜合歷史數據得出的結果,該價格同時應該高於俄羅斯石油的邊際生產成本。

由於俄羅斯已經在以折扣價出售其原油,油價上限高於俄羅斯的旗艦級原油烏拉爾原油的價格,根據定價公司Argus Media的數據,本週,烏拉爾原油在波羅的海的普里莫爾斯克港最低跌至每桶45.31美元,在週三升至48.04美元。

價格上限的具體實際效果還有待觀察。WTRG Economics能源經濟學家James Williams表示,鑑於每桶60美元已經接近印度等俄油採購大國實際購買價格,價格上限將“產生相對較小的影響”。對於印度、土耳其等俄油大買家而言,價格上限似乎沒有約束力。印度石油和天然氣部長此前已經表態,將繼續從俄羅斯購買石油,將從任何地方購買石油。

美國政府此前擔心,若價格上限過於嚴格迫使俄羅斯選擇減產,鑑於全球石油需求極度缺乏彈性,可能會導致全球油價因供需失衡而大幅飆升,最終起到與價格上限機制相反的作用。

此前,俄羅斯方面已經多次警告,不會向簽署價格上限的任何國家出售原油。俄羅斯外交部長拉夫羅夫12月1日表示,俄羅斯對於西方設定俄石油價格上限不感興趣 ,因爲俄羅斯將直接與其合作伙伴完成交易,不會向支持設定俄石油價格上限的國家供應石油。

據11月底的一則報道,俄羅斯正在起草一份總統令,規定對那些對俄石油實行最高價格限制的國家實施石油禁運。目前,這一禁令細節尚不清楚。有分析認爲,如果俄羅斯頒佈了這項法令,那麼全球油價將面臨大幅上漲,短期內對歐美的通貨膨脹產生較大沖擊。此外,歐盟國家由於缺乏基礎設施支持,短期內也很難找到替代俄羅斯能源供應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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