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5日訊 央行網站近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武銀罰字〔2022〕第24號-26號)顯示,湖北大冶泰隆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存在2宗違法行爲類型: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該行罰款46萬元。 

時任湖北大冶泰隆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行長曹文利對湖北大冶泰隆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曹文利罰款1.6萬元。 

時任湖北大冶泰隆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風險合規部副總經理黃旭對湖北大冶泰隆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黃旭罰款1.3萬元。 

相關資料顯示,湖北大冶泰隆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大股東爲浙江泰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爲80.5%。 

以下爲處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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