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記者從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獲悉,《北京市軌道交通場站與周邊用地一體化規劃建設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印發實施。進一步加強軌道交通規劃設計與城市規劃體系各階段的橫向融合,將軌道交通場站在基本通行空間的基礎上,轉化爲更加多元的高品質生活空間。

爲充分發揮軌道的引領作用,引導空間資源要素向場站周邊有效集聚,《實施細則》提出鼓勵區政府可將其他區域建設指標及土地成本向軌道場站周邊轉移,完善“軌道+土地”實施模式,集約節約利用土地。

同時,共同構建以軌道爲中心的活力空間,加強用地開發實施與軌道建設匹配,《實施細則》要求區政府編制年度土地資源整理計劃和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時,應結合線路一體化規劃、場站一體化方案相關要求,加快開展土地資源整理工作,有序供應土地。軌道交通與周邊用地同步實施,將有效保證軌道以及周邊公共空間的服務品質。

針對一體化規劃建設範圍內不同性質用地的供地手續問題,《實施細則》明確按照工程一體化設計方案確定的權屬邊界分類辦理供地。軌道交通投資建設主體同步實施的相關預留工程,建設完成後,可連同經營性用地一併入市。需由經營性用地項目代建軌道交通設施的,在經營性用地入市前,將場站一體化等相關要求納入土地招拍掛文件和出讓合同。供地方式的細化明確,將進一步提高一體化工作過程中的工作效率,縮短項目週期,爲相關主體單位提供更好的政務服務。

近年來,越來越多軌道交通車站不再是單純的交通“中轉站”,而是成爲具有複合多元功能的公共空間,以點帶面激發城市活力。此次印發的《實施細則》就是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程序化推動北京市軌道交通場站一體化工作,針對實際軌道一體化工作實踐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問題提出政策措施。

(總檯記者 王豐 趙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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