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峯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優化調整我市能源結構,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推進我市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以下簡稱“光伏項目”)推廣應用,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進分佈式光伏規模應用。充分利用工業園區、企業廠房、物流倉儲基地、公共建築、交通設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築物屋頂、外立面或其他適宜場地,按照“宜建盡建”原則積極開展光伏項目建設,大力推廣建築光伏一體化(BIPV),力爭“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光伏裝機容量150萬千瓦。重點推動工業園區規模化佈局光伏項目,引導大型企業集團積極開展光伏項目建設,支持國有企業規模化建設光伏項目。各區政府(新區、合作區管委會)要強化光伏項目建設主體責任意識,支持以區爲建設單元整區推進,做好光伏項目全鏈條、全生命週期建設運營工作。鼓勵各區政府(新區、合作區管委會)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建立光伏發電應用協調工作機制,引導建築業主單位(含使用單位)建設光伏項目,擇優選取專業化企業開展項目的建設運營,有序推進項目建設。[各區政府(新區、合作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國資委、城管和綜合執法局、機關事務管理局配合]

二、完善光伏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加強建築安裝光伏發電設施的安全性評價和管理工作,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光伏項目管理操作辦法,建立簡便高效規範的項目申報流程,明確項目備案、建設、驗收、運維等工作要求。項目主體應在建設前向所在區發改部門申請項目備案,各區政府要主動協調項目備案、建設管理等工作。項目建成後,項目主體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組織項目驗收,電網企業負責併網驗收。[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新區、合作區管委會)、深圳供電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培育光伏產業和骨幹企業。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持續提升光伏材料、組件及配套設備等技術水平,強化光伏裝備、電池片及組件、系統集成、電站建設運維產業鏈條。做大做優光伏逆變器、太陽能電池製造裝備等優勢領域,着力推動光伏逆變器向高功率密度化、電網友好化和高度智能化方向發展,積極開發新一代晶硅太陽能電池製造設備。市級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異質結電池、鈣鈦礦電池技術研發和應用示範,推動新型高效太陽能電池降本增效。加強政策引導與支持,建立光伏產業骨幹企業培育機制,重點支持技術水平高、市場競爭力強的光伏設備製造企業和光伏能源建設運營管理企業快速發展,努力形成一批光伏製造、運維龍頭企業。[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政府(新區、合作區管委會)配合]

四、創新光伏項目投融資服務。充分發揮投資引導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積極投資建設光伏項目。發揮深圳氣候投融資改革優勢,引導碳減排支持工具爲光伏項目提供低成本資金。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探索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採取靈活的貸款擔保方式,加大對光伏項目的信貸支持。鼓勵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爲光伏發電項目提供一體化融資租賃服務;鼓勵各類基金、保險、信託等與產業資本結合;鼓勵擔保機構對光伏項目開展信用擔保。[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深圳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光伏併網管理和服務。電網企業要簡化光伏項目的併網流程,保障配套電網與光伏項目同步建成投產。接入公共電網的光伏項目,其接網工程及接入引起的公共電網改造部分由電網企業投資建設。光伏項目的上網計量和發電計量裝置由電網企業免費提供。電網企業要積極推廣虛擬電廠應用,構建“源網荷儲”高度融合新型電力系統,優化電網調度運行,保障光伏項目電量全額消納。[深圳供電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優化併網光伏電價結算方式。推動光伏項目接入深圳市虛擬電廠管理雲平臺,實現分佈式資源的實時監測和調度。鼓勵光伏項目“自發自用,餘量上網”,對接入虛擬電廠管理雲平臺的項目優先安排電費按月度結算。加快推動光伏項目以虛擬電廠模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盡最大限度體現光伏綠電價值。探索建立光伏項目綠電交易與碳排放交易銜接的新業態和新模式。[深圳供電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負責,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財政局、各區政府(新區、合作區管委會)配合]

七、實施薄膜光伏項目財政補貼。對於本市範圍內於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併網計量的薄膜光伏示範項目納入補貼範圍。市級財政對納入補貼範圍項目在本政策有效期內的發電量予以補貼。[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負責,各區政府(新區、合作區管委會)、深圳供電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配合]

八、強化安全責任監管。項目主體承擔項目建設、運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負責項目建設過程的施工安全,確保項目順利投產;負責項目運行安全監管,制定運行和維護技術手冊,定期檢查及維護,保障項目安全運行。各區電力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土地監察等部門建立光伏安全運行聯合監管機制。[各區政府(新區、合作區管委會)負責]

(來源: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標題:深圳市關於大力推進分佈式光伏發電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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