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陳利    每經編輯 陳夢妤    

千億夢未成,羅韶穎選擇了退位。

日前,迪馬股份(600565,股價2.4元,市值59.8億元)發佈公告稱,羅韶穎因工作調整原因,不再擔任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董事長職務,但仍繼續擔任公司董事、總裁及董事會專業委員會的相應職務,黃力進接任董事長一職。

羅韶穎並非11月第一位選擇離任的上市公司董事長,包括正榮集團創始人歐宗榮、大唐房地產董事長吳迪等均在11月卸任董事長。據不完全統計,2022年以來,已有近50家房企的董事長離任。

多位業內專家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房企董事長頻繁更迭現象確實引人注目,一般會由股權變動、公司戰略調整、實際控制人新老接替以及階段性策略需要等因素引發。

多位房企董事長卸任

今年5月24日,迪馬股份舉行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選舉羅韶穎爲董事長,聘任爲公司總裁。然而,連任剛剛半年,羅韶穎就選擇了“卸任”。

11月24日,迪馬股份公告稱,羅韶穎辭任董事長職務,黃力進接任。

作爲國內少有的上市房企女掌門,2018年8月,羅韶穎成爲新一任董事長後,迪馬股份便開啓了進一步開拓新市場、尋求規模化增長的二次創業征程。也是在這一年,同時兼任旗下地產平臺東原集團董事長的羅韶穎放出豪言,要在2020年實現千億的銷售規模,“東原地產的目標是進入房企50強,下一個目標是30強”。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時至今日,東原集團年銷售額仍在50強左右徘徊,距離千億仍有很長一段路。

羅韶穎並不孤單,就在一個月前,同樣起步於重慶的房企龍湖集團發佈公告,創始人吳亞軍因年齡及身體原因,辭任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及首席執行官陳序平接任董事會主席。

彼時,外界議論紛紛。吳亞軍連開兩場投資人會,並表示近來身體欠佳,處於休養狀態。她原本計劃在今年中期業績前後交接班,但8月初,龍湖遭遇做空,業績一直沒恢復正常,交接期也因此延遲。“三季度以來龍湖的銷售已經開始回正,而且年內到期的債務都已經還清,明年到期的也在提前計劃準備。現在辭任,我認爲是一個比較好的時機。”

近段時間卸任上市房企董事長的還不止以上兩位。

企查查顯示,正榮集團(HK06158,股價0.365港元,市值15.94億港元)11月16日發生人事變更,法定代表人從姜彥變更爲李愛應,歐宗榮退出董事長職務,歐國強、黃仙枝退出董事職務。李愛應爲新執行董事、經理,同時公司不再設立董事會。

11月16日,深振業A(000006,股價6.26元,市值84.51億元)公告,因工作變動原因,董事長趙宏偉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董事長、專門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並宣佈由董事、總裁李偉臨時主持董事會工作,直至董事會按照相關規定選舉產生新任董事長。

11月18日,廈門大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郝勝春變更爲顏世榮,郝勝春由總經理、董事變更爲董事長,吳迪退出董事長職務,陳碧香、唐國鍾、張建華退出董事職務,新增顏世榮爲經理、董事。

更換最多的當屬廈門建發系。今年8月25日,建發房產、建發國際、建發物業、建發合誠先後發佈人事變動公告。

據4家公司發佈的公告顯示,莊躍凱不再擔任建發房地產法人、董事長、董事,並辭任建發國際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提名委員會主席,建發物業非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提名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成員,建發合誠董事長、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僅11月,已有超5位上市房企董事長職位宣佈變更。而更早之前,深振業A、建發國際、大悅城、中國金茂等均先後宣佈公司董事長或因工作需要、或因身體原因等不再繼續擔任公司董事長一職。

公司戰略調整是主因?

事實上,受行業整體形勢影響,近年來房地產人事變動頻繁,但鮮有掌門人變動。

“上市公司董事長的變更,除了到期退休、國央企的人事調動與調整之外,民營企業的董事長調整一般會由股權變動、公司戰略調整、實際控制人新老接替以及階段性策略需要等因素引發。”11月30日,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採訪時表示。

公司戰略調整或是近段時間部分上市房企董事長更換的主要因素。

如創立於1994年的正榮集團,主要功能爲綜合性投資控股公司,爲旗下企業多元化發展提供發展平臺,正榮的主要業務分佈於正榮地產及正榮服務這兩家上市公司。目前,正榮集團由歐宗榮持有91.9%,歐宗榮之子歐國強持有約8.1%。

據財聯社消息,一位接近正榮集團人士介紹,此次調整爲其推進組織架構優化及扁平化管理的措施之一。“正榮地產、正榮服務兩家上市主體經營與管理日益完善,正榮集團按‘精簡、高效’原則,將相關職能部門整合至正榮地產對應部門,所以本次改董事會爲一人執行董事。”

吳亞軍的卸任,雖然其自身解釋爲年齡和身體原因,但行業更多的解釋是龍湖爲了打贏下一場攻堅戰。

“對於民營上市企業而言,董事長往往也是實際控制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的代表。”柏文喜表示,其變動在沒有發生大的股權調整和戰略調整的情況下,如果並非由於新老交替因素引發,則可能是出於階段性策略需要,如爲推動與債權人整體關係的轉變以促進債務重組與和解等,這對於企業發展與問題的解決無疑是有利的。

“但也不排除有些董事長乃至法人代表的調整,只是爲了在公司風險較大的情況下實現公司風險與實際控制人風險的切割,這對於企業發展則未必有利。”柏文喜進一步表示。

“大潮之下,董事長們知進退對企業都是好事。一家企業裏,一位企業家當家就是一臺發電機在工作,而領導班子就是發電機組在工作。多引擎的企業,安全係數要大一些,引入合夥人制度的好處正在凸顯。”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採訪時,中國豪宅研究院院長、城市運營專家朱曉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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