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湖南破獲特大非法販賣穿山甲案,這是現場展示的收繳的穿山甲屍體。 新華社 資料圖

近10年來,全國各級法院審結涉生物多樣性保護一審案件逾18萬件。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中國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和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澎湃新聞注意到,12月7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第二階段會議將在加拿大蒙特利爾開幕。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專章論述“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專門部署“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爲人民法院全面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加強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指明瞭方向。

作爲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國家之一,中國高度重視生物多樣性保護。前述報告指出,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戰略,堅持公正司法、守正創新,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物多樣性,探索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道路,形成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生動司法實踐。

數據顯示,2013年以來,各級法院共審結涉生物多樣性保護一審案件18.2萬件,涉及中華鱘、藏羚羊、紅豆杉等中國典型、獨有野生物種,和穿山甲、噬人鯊、珊瑚等全球珍稀、瀕危物種,保護要素涵蓋野生動植物及其生存環境、漁業及林業資源、動植物檢驗檢疫、植物新品種等不同類型。

在此期間,最高法院及時發佈或更新涉生物多樣性保護各領域司法解釋,明確危害生物多樣性犯罪新形態打擊路徑。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打擊危害陸生生物物種違法犯罪行爲,明確細化破壞生態行爲發生地認定規則,司法守護野生動植物羣落安全。從禁漁期、禁漁區、禁用工具或方法等不同角度出發,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等違法犯罪行爲,有力保護水生生物物種安全。

與此同時,最高法院還出臺《關於新時代加強和創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 爲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等司法政策文件15部,制定《關於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司法解釋21部,發佈“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環境資源專題指導性案例26件、典型案例26批280件,豐富綠色裁判規則,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價值導向。

在提升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能力水平方面,最高法院指導各級法院結合特殊生態區域保護需求,紮實推進以生態系統或生態功能區爲管轄單位的跨行政區劃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建設,全國法院累計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或組織2426個。實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歸口審理,建立以流域、森林、溼地等生態系統及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等生態功能區爲單位的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機制,打造掌握多領域專業知識的審判隊伍,覆蓋四級法院的專門審判體系不斷強化,我國成爲全球唯一建成覆蓋全國各層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體系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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