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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場高音喇叭太響、樓下廣場舞噪聲擾民、樓上住戶彈琴彈到很晚……日常生活中哪些噪聲最煩人?羣衆遭遇噪聲污染時,該找哪個部門投訴?近年來,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成爲困擾不少居民的熱點問題。《人民日報》近日推出“關注噪聲污染”系列報道,聚焦讀者關注的社會生活噪聲、交通運輸噪聲、工業生產噪聲的產生及防治,邀請專家學者和各界人士就此問題建言獻策。

    從醫學角度看,噪音對人的聽覺、神經、精神乃至心血管都有危害。2011年,世衛組織和歐盟合作研究中心公開了一份關於噪音對健康影響的全面報告。該報告顯示,噪聲危害已成爲繼空氣污染之後的人類公共健康第二殺手。此外,據生態環境部近日發佈的《2022年中國噪聲污染防治報告》顯示,2021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及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受理的噪聲投訴舉報約401萬件,其中社會生活噪聲投訴佔57.9%。

    噪音從何而來?有經營場所使用擴聲設備、遊樂設施以及生產設備產生的噪聲,有廣場、公園健身、娛樂活動製造的噪音,也有裝修及安裝共用設施設備產生的噪聲。報道還顯示,由於噪聲源分散、管理部門不統一,治理難度大。因爲涉及環保、公安、城管、房產管理等多個部門,往往出現互相推諉的現象。

    當居民不知向哪個部門投訴噪音擾民,或者說投訴時遭遇推諉扯皮,心情會更煩躁,也容易滋生矛盾。因此,遏制噪音污染,應當從受理居民投訴做起。因爲居民投訴的噪音問題既提供了線索,又揭示了防治漏洞。只有做到及時受理居民舉報,精準治理噪音污染,才能保障公衆健康、減少相關矛盾。

    當務之急是爲噪音投訴設立專門受理渠道,進一步健全噪聲問題處理機制,以降低投訴成本,提高投訴解決效率。雖然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受理職責範圍內的噪音投訴,也有各自的投訴受理熱線。不過從實際情況看,依然有必要建立專門受理噪音投訴的渠道。一方面,部分居民在遭遇噪音擾民時,並不清楚該向哪個具體部門反映情況;另一方面,在噪聲防治領域,多頭管理容易權責不明,不利於提高處理問題的效率。

    設立統一的噪音擾民受理渠道,及時受理各種噪音投訴,能夠更好地方便居民維權。而且,通過專門渠道受理噪音投訴,可以根據噪音來源、職責劃分,將問題有針對性地反饋給相應的職能部門。如此一來,便可避免出現互相推諉的現象。

    隨着新《噪聲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我國在治理噪音污染方面進入新階段,因爲新法確立了新時期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總要求,重新界定了噪聲污染內涵,爲防治工作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據。所以,不妨由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牽頭設立統一的噪音投訴受理平臺,可以考慮單獨設立噪音投訴電話和網絡受理渠道,或者依託12345平臺設立噪音投訴分平臺。

    我國已經進入持續提升人民羣衆幸福感的時代,凡是影響羣衆幸福感的問題,理應得到有效治理。在治理噪聲問題上,需要以問題爲導向,不斷完善治理機制,充分利用社會機構、社區組織等建立噪音解決機制,減少噪音對人們生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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