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绍芳)记者获悉,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即日起市民购买四类药品不再实名登记。

自12月4日起,本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实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制度,同时恢复四类药品网络销售。市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本市药店购买四类药品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不再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市民进入零售药店,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绿码即可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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